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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系统38个集体被命名为全国青年文明号

2005-06-03 来源:光明日报  我有话说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支队等38个青年集体日前被最高人民法院和共青团中央命名为2004年度全国青年文明号,河北省承德市双滦区人民法院等7个青年集体被继续认定为全国青年文明号。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在表彰大会上表示,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对于组织和引导广大青年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增强职业道德、

立足本职工作、服务奉献社会发挥了重要作用。各级人民法院领导要高度重视创建活动的重要性和意义,将创建活动作为加强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积极创造条件,为广大青年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的成长成才提供一个重要的平台。

肖扬在大会上号召法院系统广大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特别是青年干部要以他们为榜样,学习他们牢记宗旨、坚定信念的崇高品质,恪尽职守、服务人民的高尚精神,公正司法、清正廉洁的职业道德,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优秀品格,要在他们先进事迹的鼓舞激励下,进一步调动积极性和创造性,以忘我的工作热情,不断创造一流的工作业绩。 曹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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