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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起机动车税收将实行“一条龙”管理

2005-06-06 来源:光明日报  我有话说

本报讯记者温源从国家税务总局获悉,从2005年7月1日起,我国机动车辆税收将采取“以票控税、信息共享、协同管理”的措施,实行“一条龙”的税收管理办法。

“一条龙”管理的主要内容是以车辆购置税征收为中心控制环节,审核、认证“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之后记录相关信息并将统一发票和征

税信息向前即增值税、消费税征管环节传递,用于国家税务总局对车辆生产、经销企业的税源管理、纳税评估和日常检查;用于稽查部门有针对性地对生产企业或经销企业进行税务稽查,强化增值税、消费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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