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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维C企业首遭美反垄断诉讼

2005-06-08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 耿建扩、蔺玉堂 我有话说

本报讯 6月1日,华药集团下属公司河北维尔康药业有限公司收到了美国纽约东区联邦法院根据《海牙公约》送达的关于美国Ranis公司和AnimalScienceProductsInc.公司向包括维尔康公司在内的6家中国维生素C生产企业提出的反垄断集团诉讼的传票及诉状等文件。与此同时,石药集团也收到了美国2家公司的反

垄断诉讼“传票”。这是我国医药行业遭遇的第一例反垄断诉讼。

据河北省商务厅有关人士介绍,美国企业在起诉书中说,中国若干维C生产商自2001年12月起联合操控出口到美国及世界其他地方的维C价格与数量,触犯了美国的《反垄断法》,对美国维C买方就维C支付的价格比未加入“价格联盟”公司的价格高,使这些公司蒙受了损失,原告人表示要索取3倍的不明损害赔偿以及其他辅助赔偿。

针对美方企业起诉,石药集团负责人指出 美国是世界上维C第一大消费国,2004年我国出口到美国的维C占中国全部出口总量的31%,平均离岸价格为4.57美元/千克,比出口全球平均离岸价格4.63美元/千克还低0.06美元/千克。因此,美国企业的指控是毫无根据的。

和石药集团一样,华药等维C企业对美国公司起诉所称中国“价格联盟”价格高于其他供应商价格的说法表示难以理解:中国出口价格怎么可能比美国本地的高?前些年还在说我们价格低是“倾销”,现在怎么反又成了高价“垄断”?

那么美国公司为何起诉中国这几家行业巨头 资料显示,目前国际维C市场60%以上的话语权掌握在“中国四巨头”手里。2004年维C全球产能12万吨左右,国内4大企业产能合计8.2万吨,约占全球产量的68%。而华药和石药的产量之和则占到国内维C产量的半壁江山。

“对全球25亿美元维C市场的垂涎,加之去年下半年由于原材料、能源等成本上涨导致中国出口维C价格稍涨,或许是国外企业提起诉讼的主要原因。”一位业内人士作出了这样的分析。

目前,华药集团和石药集团都已聘请美国律师准备抗辩。国家和河北省有关专家也将为涉诉企业提供最大限度的支持和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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