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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将纳入国家战略

2005-06-12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 单三娅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6月11日电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将由文化部门主管上升为政府主导,由局部、零散、自发的工作状态步入全面、规范、有序的轨道,在2005年―2008年普查的基础上,逐步建立国家和省、市、县四级非物质遗产代表作名录

体系。这是从6月10日、11日在北京召开的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会议上传达出来的信息。

国务委员陈至立出席会议并强调,要高度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围绕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体系建设,加快建立有中国特色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制度。

陈至立指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是一件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大事。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是保持人类文化多样性和确立我国文化身份的重要措施,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传承中华文明、繁荣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重要内容。

陈至立强调,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要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方针。要明确保护任务,突出重点,切实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当前要着重抓好资源普查工作,加快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体系,并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研究、认定、保存,建立科学有效的传承机制。

陈至立要求,地方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狠抓落实,开创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新局面。要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建立协调有效的工作机制;加强立法和规划工作,使保护工作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加大政府投入,建立完善的投入机制;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提供人才保障。要加大宣传力度,在全社会形成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良好环境和舆论氛围。

据悉,从今年至2008年开展的全国范围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普查,将是按照联合国《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规定在本世纪实施的第一次全面深入调查,将在文化部的统一部署下,在各级政府的支持下,在专家指导下分级进行,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开展调查、登记、摄像、录音、认定、建档等工作,最终摸清家底,编辑出版《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分布地图集》,建立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体系。今年我国将开始建立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

文化部部长孙家正和国务院办公厅、国家民委、教育部、财政部、国务院法制办、国家文物局等部门负责同志出席会议并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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