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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十条禁令”规范中考

2005-06-13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 赵秋丽 特约记者 李志臣 我有话说

本报讯“我的成绩在班里是中等偏下一点,真怕老师劝我提前离校而放弃中考,这下可放心好好复习了,我有信心能考试好。”今年就要参加中考的小马好像吃了颗定心丸,向记者表示再抓紧复习一下,应该能发挥好。近日,济南为中考立下规矩,出台“十条禁令”来规范中考招生行为。据了解,这“十条禁

令”包括:严禁高中学校与家长、学生签订承诺性合同或协议;严禁初中学校以任何形式违背学生意愿强制学生选报志愿,或强迫学业成绩相对差的学生提前离校并不准其参加中考;严禁各类学校违背政策乱开口子,乱招生,乱收费;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文化课考试的方式选拔新生或分班;严禁各类学校举办未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各类实验班、特长班;严禁对中考高分学生进行物质奖励和渲染宣传;严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以中考成绩为学校和教师排队或只将学生报考某些学校的考试录取结果作为评价和奖励学校和教师的依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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