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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妇联坚持以先进性教育促进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2005-06-16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 李海秀 我有话说

本报讯 全国妇联党组在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把先进性教育活动与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相结合,通过参与修改《妇女权益保障法》,成立全国妇联法律帮助中心,贯彻新修订的《信访条例》,进一步强化了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意识,促进了各项工作的开展。

针对《妇女权益保障法

》颁布12年来,妇女权益保障方面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全国妇联组织有关人员深入调研,起草了《妇女权益保障法(修正案)》送审稿,还会同国务院法制办,广泛听取了28个部委、29个省的意见,对送审稿进行了反复研究、修改。日前,已经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并由国务院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该草案突出了妇女权益保障的重点,强化了妇女权益保障措施和法律责任。

为更好地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给广大妇女群众及时提供法律帮助,今年上半年正式挂牌成立了全国妇联法律帮助中心,开通了15个试点城市的12338全国妇女维权公益服务热线和16838198全国妇联反家庭暴力热线,培训了15个城市的热线员和骨干,拓展了为妇女群众提供有效维权服务的新途径,使社会化维权工作有了新的发展。

在先进性教育中,全国妇联还认真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信访条例》,在完善并落实书记处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的基础上,建立了机关部门领导和新入会干部参加信访接待日的制度;针对信访中反映出的热点、难点问题,积极推动有关部门加大对典型案件的查处力度,把推动解决信访中的重大问题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今年以来,直接推动解决了30多件有典型意义的案件,受到妇女群众的好评。

全国妇联还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教育与家庭美德教育和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结合起来,部署开展了家庭助廉教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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