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迟福林:改革特定阶段政府作用的“三个转变”

2005-06-21 来源:光明日报  我有话说

政府的作用在不同的发展阶段是不同的。那么,在我国初步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框架的大背景下,在改革发展的特定阶段,政府的作用是什么?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执行院长迟福林日前在“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海峡两岸研讨会”的演讲中,将其概括为“三大主体”和“三个转变”:1、政府要成为经济性公共服务的主体

。为此,应当实现由经济建设型主体向经济性公共服务主体的转变。经济性公共服务主体的基本涵义主要是,宏观经济政策和宏观管理的有效性、经济信息的公开性、经济中长期发展规划的科学性和市场环境的公平性。2、政府要成为社会性公共服务的主体。为此,应当实现由单纯注重经济增长向同时关注社会和谐发展的转变,在协调社会利益、化解社会矛盾中,推进社会和谐发展的实际进程。3、政府要成为制度性公共产品的供给主体。为此,应当实现由以GDP为中心向以提供制度性公共产品为中心的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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