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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规范执法行为 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2005-06-22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 储学军 我有话说
新华社成都6月21日电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书记罗干日前在四川调研考察时强调,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从源头化解人民内部矛盾,让改革发展的成果惠及广大人民群众,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要严格规范执法行为,促进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努力维
护社会和谐稳定。

6月16日至21日,罗干在四川省委书记张学忠、中央政法委秘书长王胜俊等陪同下,先后来到绵阳、阿坝、南充、广安、成都等地,冒着暑热深入企业、社区、农村和基层政法单位,实地考察了四川省的基层政法工作和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并亲切看望慰问了广大政法干警和勇斗歹徒英勇牺牲民警何晓雨的亲属。

每到一地,罗干都非常关心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他说,发展是我们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没有发展,就没有社会稳定,也就没有社会和谐。只有真正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才有条件解决各种社会矛盾,才有持久、积极的社会稳定。在广安市协兴镇牌坊村、成都市三圣乡幸福村,罗干还深入到村民家中,实地了解群众生产生活情况。他指出,一定要高度重视群众利益问题,坚持从源头化解人民内部矛盾,增强社会和谐稳定的群众基础。要建立健全社会利益协调机制,让广大人民群众成为利益格局调整的受益者。要把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广大人民群众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同时,教育群众识大体、顾大局,正确对待改革发展过程中利益格局的调整。

考察期间,罗干听取了四川省委、省政府的工作汇报。他对四川省近年来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成就和维护稳定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对四川省下一步的工作提出了希望和要求。

罗干说,要按照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治安管理必须坚持以人为本,依法管理,强化服务意识,寓管理于服务之中。必须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既要长期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又要对轻微犯罪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在新形势下还必须继续坚持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认真研究建立鼓励群众与犯罪作斗争的奖励和保障机制,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与各地实际相符合的群防群治组织,广泛组织群众维护社会治安,确保社会安定有序。

调研中央政法委部署的“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在基层落实情况,是罗干此行的一个重点。他说,维护执法公正,一要全面提高政法队伍素质,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意识;二要从体制着手,用制度管人,以改革促公正。要结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深入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在解决执法中存在突出问题的基础上,严格规范每一个执法岗位、每一个执法环节的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

考察期间,罗干还参观了邓小平同志故居和罗瑞卿同志故居,并向邓小平铜像和罗瑞卿铜像敬献了花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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