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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大力推进节约集约用地

2005-06-26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本报记者 林英 我有话说

6月25日是全国“土地日”,今年“土地日”的宣传主题是“节约集约用地,促进科学发展”。围绕着这个主题,记者采访了国土资源部部长孙文盛。

孙文盛介绍说,“今年的宣传主题突出了用地和发展两个要素”,确立这个主题就是要坚持以发展为第一要务,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

决定精神,正确处理用地与发展的关系,坚持走资源节约型道路,以节约集约用地来支持、保障和服务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形成科学发展与科学用地的和谐局面。

孙文盛指出,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发展成就。这当中,土地起了相当大的作用。但是,人多地少是我国的基本国情,现在人均耕地只有1.41亩,并且耕地后备资源十分紧缺。由于生态退耕、农业结构调整、灾害损毁、建设占用,特别是一些地方用地粗放、浪费,已经造成严重后果,我国的耕地总量还在不断减少,土地承载压力空前突出,给我国粮食安全、经济平稳运行和社会稳定都带来影响。同时,我国正处于加快推进工业化、城镇化、现代化的发展阶段,必然要用地,包括要占用一部分耕地,而我们的土地尤其耕地又极为稀缺。该如何解决这一矛盾呢?

“根本的出路是节约集约用地,使有限的土地产出最大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孙文盛说,所谓节约集约用地,是相对于浪费和粗放用地而言的。主要包括三层含义 一是节约用地,就是各项建设都要尽量节省用地,千方百计地不占或少占耕地;二是集约用地,每宗建设用地必须提高投入产出的强度,提高土地利用的集约化程度;三是通过整合置换和储备,合理安排土地投放的数量和节奏,改善建设用地结构、布局,挖掘用地潜力,提高土地配置和利用效率。

我国节约集约用地有着巨大潜力。据初步调查,全国城镇区规划范围内共有各类闲置和空闲土地及新增建设用地批而未供土地近400万亩,占城镇建设用地总量的7.8%。广大农村中小城镇在兴起,中心村在发展,旧村在改造,也有一定的宅基地闲置,可挖掘利用的潜力很大。去年以来,各地在严格控制用地总量的基础上,积极盘活存量,把节约集约用地作为缓解土地供需矛盾的根本途径,土地利用方式和结构发生了明显变化。去年我国的供地总量中,存量土地超过了新增建设用地。各地在实践中创造了许多节约集约用地的典型经验。有的地方控制城市规模搞内涵发展,集中投放城市建设资金,提升了城市的品位,增强了城市的功能。有的地方采用提高容积率、建筑密度等建设用地定额指标和土地投资强度指标,向空中、向地下、向集约要土地,使单位面积土地上的产出成倍增长。有的地方在明晰产权、明确权益的基础上,积极开展市地整理和村庄整理,复垦废弃地,把未利用地充分利用起来,拓展出了一片片新的发展空间。

孙文盛指出,在新形势下,突出强调并大力推进节约集约用地,有着特殊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但是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目前土地国情意识、节约集约用地意识尚未全面树立,一些城乡发展规划对土地仍是盲目地宽打阔用;一些地方房地产的用地结构不尽合理;闲置土地一般都分布散乱、债权债务关系比较复杂、开发整理成本高。这些给盘活存量、节约集约用地带来困难。

孙文盛最后表示,目前土地问题已经引起全社会的关注,这对我们推进节约集约用地十分有利。各地要切实贯彻保护耕地和节约集约用地的原则,认真抓好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修编工作,建立和完善盘活存量、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政策,完善和严格执行节约集约用地的标准,还要及时总结、大力推广各地创造的节约集约用地典型经验。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在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中,要充分发挥好服务作用,推动土地利用方式和管理方式的转变,让“节约集约用地,促进科学发展”的观念和行动,在中华大地上生根发芽、开花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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