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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争鸣与人文社会科学的发展

2005-06-28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孟广林 我有话说

内容提要

由人文社会科学之特性所决定的学术争鸣,对于人们解放思想与学术创新至关重要。学术争鸣最活跃、最激烈的时期,常常是学术文化发展最迅速、最充分的时期。没有争鸣,学术文化就会停滞、僵化乃至窒息。当前,学术界普遍

缺乏争鸣的学术氛围,间或有之的争鸣也常常是重“个案”商榷而轻学说体系的论辩,深层次、建设性的争鸣导向还待于开拓。为此,我们必须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方针,提倡学术研究上的自主探讨与论争,坚持正确的争鸣导向,注重以学术问题为中心而展开争鸣,讲求正确的争鸣规范。通过正确、健康的学术争鸣,来促进人文社会科学的发展与繁荣。

这些年来,有关如何促进人文社会科学发展的问题,学术界颇为关注,建言甚多。开展积极健康的学术争鸣,无疑是一剂不可忽视的“良方”。

众所周知,人文社会科学领域十分广阔而复杂。它涵盖了哲学、史学、文学、经济学、法学等诸多学科,包纳着对宇宙、人生、社会等诸多领域的探讨。对这些领域许多问题的认识,又有着特定的不可计量、度测的非确定性。在人文社会科学各门学科中,由于时代条件、指导思想、思维方式的差异,也由于考量视角、探求途径的不同,人们对同一范畴、同一问题的解读与诠释就可能有所不同,自然会产生不同的观点。即便是同一时代、同一思维方式与同一指导思想的研究者,也常常由于其生活背景、知识结构、学说旨趣的差异,在研究同一事物时得出不尽一致甚至迥然相异的结论。另一方面,人文社会科学的研究成果是否妥当、正确,常常要经过很长时期社会实践的反复检验或学术探讨的大量印证,才能够比较清晰地凸显出来。即便是某种权威学说或经典理论在其形成后虽然要占据学术主流,并将在一定的时期内产生重要的示范效应,但它们既不应该也不可能长期一成不变,必将随着新的社会实践的牵引或学术研究的深化而有所修正与发展。因此,在人文社会科学的演进轨道中,人们尊重学术权威,但却不会承认其拥有神圣至尊的垄断地位;人们尊重主流学派的学术观点或理论模式,但却不会将之奉为完美无缺的绝对真理。也正因为如此,在人文社会科学领域,必然要产生互有差异乃至对立的各种学派及其观点,也必然由此而展开诸多的观点交锋乃至激烈的学理论战。

学术争鸣对于人文社会科学的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梁任公在《欧游心影录》一文中曾指出,在学术争鸣中,研究者“必经过一番审择,才能有这批评,便是开了自己思想解放的路”。而这样的批评势必“又引起别人的审择,便是开了社会思想解放的路”。通过这样的争鸣,人们就从先贤圣人学说的“金科玉律”中解放出来,焕发出独立思考的精神活力与学术创造力,由此而“互相浚发,互相匡正,真理自然日显”。事实的确如此,学术争鸣所促成的思想解放,大大拓展了研究视野,提升了学术境界,激发了创新精神,由此而为学术的发展与繁荣提供了强大的驱动力。也正是通过学术争鸣,才有力地促进了不同学说的竞争、融合与新旧学说的链接、交替,推动了整个学科的分化、整合、裂变与更新。古今中外的学术史雄辩地表明,学术争鸣最活跃、最激烈的时期,常常是学术文化发展最迅速、最充分、学术巨匠“群星闪耀”的时期。古希腊的文化之所以繁荣,春秋战国时期中国学术的奠基,近代西方文化在文艺复兴运动中的勃发等就足以为证。大凡影响重大的理论和学说,无一不是经过激烈争鸣,甚至经过长期的反复论战才最终奠立的。

在当今中国,尽管学术争鸣的合理性与必要性早已为学术界所认同,但能否对之大力倡导仍然是人文社会科学领域所面临的重要问题。在上个世纪80年代,伴随着思想解放的潮流,学术界曾经展开了大量学术争鸣,迎来了人文社会科学发展的春天。当时所争鸣的学术问题,其范围之广、程度之深是前所未有的。仅就史学而言,就涉及到历史人物评价、历史发展动力、中国封建社会长期延续的原因、农民起义等诸多问题。这些学术争鸣虽然存在着这样那样的缺陷与偏差,并不时浮现出情绪化的乃至错误的观点,但总的来看则是值得肯定的。通过争鸣,学术界不仅清除了各种“左”的思潮对学术研究的严重影响,认清了学术禁区对学术发展的巨大危害,并且在学理、观点的相互碰撞中获得了对错误思潮的“免疫”力,激发了理论与学术创新的精神,增进了学科共识和学术积累,为人文社会科学在新时期的发展奠定了基础。然而让人不无遗憾的是,随着时间的推移,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在获得相当的学术积累后,目前又显现出“相安无事”的暮气。虽然学术界仍然提倡争鸣并不乏争鸣,但总的看来,正常、健康的学术争鸣时断时续。这从三方面可窥一斑。其一是普遍缺乏争鸣的学术氛围。在学术界,应当说在某种程度上存在着惟我独尊、故步自封的现象,总以为只有自己才是真理的发现者与诠释者,自己的观点最为准确、深刻,别人的东西则是浅薄粗陋。或不屑于与别人商讨、切磋,或听不进甚至压制不同的或与己相左的观点。另一方面,“明哲保身”、与世无争的传统人生信条对学人也不乏影响,故而总怕得罪人,怕伤了同行之间的和气,在学术交流过程中也就“多栽花,少栽刺”,对同行的成果或观点,不是一味地加以称颂拔高,就是无保留地认同。不少学术研讨会千人一面,一团和气;诸多的书评也是众口一词,颂声叠起。在此情况下,学术争鸣很难形成风气。其二是重“个案”商榷而轻学说体系的论辩。由于迷信权威,研究者往往将目光集中在“个案”的质疑与论争上,而对某个学派的某种学说,鲜有从体系上予以批评与驳难。这样的学术争鸣常常舍本求末,纠缠于枝叶,也就不能从整体、全局的角度来高屋建瓴地分析问题,很难在学说体系上进行创新。由此,虽然诸多的“个案”研究得以深化与细化,但一些陈旧的学说体系仍然处于封闭、停滞与僵化的状态,与新的社会实践和学术实践严重脱节。受其束缚,诸多相关的“个案”研究,也就必然要沿袭旧的理念与模式而展开,进行大量无效的重复劳动。由是,学科的发展没有形成各种学说多向互动的竞争格局,缺乏自我调整、不断创新的内在活力。其三是深层次、建设性的争鸣导向尚待开拓。这些年来,一些具有学术良知的学者,对剽窃、抄袭、伪造等丑恶现象给予了无情揭露和抨击,为消除“泡沫学术”、净化学术风气作出了重要贡献。不过,如何在更广阔的领域展开深层次、建设性的学术争鸣,似未得到应有重视。应当说,“学术打假”无疑是学术界的当务之急与长期任务,但从根本上说,学术发展最终还有赖于在理论、学说中的双向互动的学术争鸣。事实上,影响当前学科发展的最重要的因素是那些保守、封闭与僵化的学说体系及学术界对它们的被动沿袭与机械模仿,由此产生的不少学术“成果”虽然不是假冒、伪劣之作,但却是人云亦云的平庸之作。这类低水平的重复劳动耗费了大量的人力与财力,带来的则是作为学术发展之命脉的创新精神的沉沦乃至泯灭。

上述情况表明,展开深层次、建设性的学术争鸣,是发展和繁荣我国人文社会科学的重要前提与迫切需要。为此,就必须贯彻“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方针,鼓励积极的学术探索与健康的学术论争。其一是提倡学术研究自由。在各门学科,任何学者与任何学派,无论其积累有多丰厚,都不可能包揽真理、穷尽真理,更不能垄断学术。对任何学术问题,人人都应享有自主探讨与论争的权利,既应有发表学术见解的自由,也应有质疑的自由,当然还应有自我辩护的自由。通过这样的争鸣,才可促进学术观点和学术流派相互了解、相互切磋、相互学习、取长补短。其二是坚持正确的争鸣导向。我们展开学术争鸣的主旨,就是要充分地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地探求各种学术问题的真谛,开拓学科发展的新平台与新空间,构建起适应于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现代化的人文社会科学的学说体系。由此就必须将求实、求真作为学术争鸣的最基本、最核心的价值目标。在这方面,应以马克思主义历史唯物论与辩证唯物论为指导,实事求是地审视与评价以往和当下的观点学说,既要反对迷信经典、崇拜权威;也要反对怀疑一切,否定一切,摈弃那种“非此即彼”的单向思维,全面而辩证地分析问题。惟有如此,我们才能够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在争鸣中区分真伪,辨别是非,真正做到取其精华,弃其糟粕。其三是坚持以学术问题为中心而展开争鸣。必须指出,人文社会科学领域的问题,只能通过专业学问的争辩来解决。在这方面,任何将非学术的因素引入争鸣都是有害的,因为它不仅冲淡争鸣的主题,消解学术探讨的深度与广度,甚至有可能混淆学术问题与非学术问题的界限,最终将学术讨论引入歧途。只有将目光聚焦在专业学术问题上,学术争鸣才可能澄清疑难,酝酿新说,在学科发展上发挥其积极巨大的学术效应。其四是讲求正确的争鸣规范。学术争鸣并非是一种简单的学术揭短行为,并非仅仅是挑剔别人的毛病,而是要通过深入的论争来洞察真相,验证学识,辨析学理。由此,就必须以平等相待的态度、充分的学术说理性来讨论问题,切忌简单、粗暴,杜绝对人格、人身的攻击;就应摈弃清谈玄论、空洞无物的争辩,弘扬实事求是的学风,力求做到言之有理、持之有故,谦虚谨慎,从善如流,兼采众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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