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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谈以人为本的德育观

2005-07-13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江应中 我有话说

我国正处在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特定时期,作为社会系统的一个重要领域,德育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功能。顺应转型时期的变革,实现自身的超越和创新,树立以人为本的德育观,就成为德育的必然选择。

以人为本的德育观是把教育人、引导人、鼓舞人和尊重人、关心人、理解人有机结合的德育观,其基本命题

和核心理念就是人不仅具有适应性,而且具有发展和超越性。以人为本德育观的价值取向主要有如下内容:

首先,以人为本就是以人为“基本”。其基本价值取向是建构“生命化”德育――面对人的有机生命,尊重生命的价值和规律,全方位关注个体的自然生命、精神生命和社会生命,努力培养积极的生活态度和生命取向,全面提升生命的质量和品位,为人的需要生成和全面发展营造良好的氛围。

其次,以人为本就是以人为“资本”。视人为社会的第一资源,致力于以全面发展的教育(包括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动技能教育),促进全体社会成员的全面发展。其基本价值取向是建构“收益化”德育― 面对多种教育资源,既承认德育与其他诸育的差别性,尊重不同阶段、阶层的人的选择性,又凸现德育的价值,使受教育者从德育中获得他们希望获得也应该获得的收益,从而在真正意义上实现以全面发展的教育促进全体社会成员的全面发展,形成数以千万计的专门人才和数以亿计的高素质劳动者的人力资源,有力地推动社会进步。

再次,以人为本就是以人为“根本”。把人本身作为社会设计和社会实践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关注人及其个性的充分、自由、和谐发展,张扬个性,提升人格。其基本价值取向是建构“人性化”德育――面对人生的现实发展和未来要求,激发个体的主观能动性和选择判断性,发挥环境、教育和社会实践的育人功能,最大限度地体现人格发展阶段性和连续性的统一,他律和自律的统一,知识传授和人格完善的统一,促进理性认知和非理性情感陶冶、意志磨练以及行为养成的有机整合。

以人为本的德育观要求德育集中体现党的宗旨以及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本质要求,体现对人的充分关注,针对目前我国社会中的种种不和谐现象,致力于改善人自身的内部关系以及人与人、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之间的相互关系。具体说来,以人为本德育观的现实目标有如下主要内容:一是促进人自身“和合存在”。就人自身的生存和发展而言,现代德育所追求的目标在于构建身心健全、灵肉和合的“真我”,在目标内容层面,充分地展示道德浸染和伦理渗透给社会诸领域带来的积极影响;在目标行为层面,自觉地参与到社会发展的过程之中,从思维方式、生活方式和行为方式角度提供人生标准。二是促进人与人“和睦相处”。人类进入工业社会,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社会分工本来导致交往依存度的提高,结果却因为过度的竞争使人类交往变得无序,以至人与人之间互信度不高,阶层之间认同度下降,贫富差距拉大,社会公平受到挑战。于是,人们重新把目光投向社会德育,希冀尊重差异、包容多样的德育理念,平等交流、民主讨论的德育方式,春风化雨、润物无声的德育效果,用道德给人类支撑友爱的蓝天,构筑诚信的大厦,播洒互助的种子,使人与人的和睦相处成为人们共同追求、自觉遵守的思维方式、生活方式和行为方式。三是促进人与自然“和善相处”。在人类与自然的交往中,看似没有什么道德问题,其实,只要存在关系,就会同时存在调节这种关系的伦理价值。因此,从伦理道德的角度认识和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保持二者的和善相处,就成为转型时期社会德育的历史使命――善待自然,就是善待子孙后代,就是善待人类自己。四是促进人与社会“和谐相处”。人是社会的主人,社会发展归根结底要靠人的推动才能实现。然而,在转型时期,人与社会之间存在诸多不和谐现象。解决问题的出路就在于切实加强和改善德育,促进公平和正义,实现人与社会的和谐相处,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者系华中科技大学博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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