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努力建设公共服务型政府

2005-07-13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唐铁汉 我有话说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对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强化政府公共服务职能、建设服务型政府提出了新的要求。建设公共服务型政府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任务,对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经济的长期稳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建设公共服务型政府的紧迫性与重要意义

当前,

建设公共服务型政府具有重要性和迫切性。建设公共服务型政府是提高我们党的执政能力、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必然要求。

首先,建设公共服务型政府是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提高执政能力的必然要求。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的宗旨,党的先进性,从根本上说,体现在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上。建设公共服务型政府,目的在于提高政府公共服务的水平和公共产品的质量,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代表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不是抽象的而是具体的。十六大提出,要在本世纪头20年,集中力量,全面建设惠及十几亿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并明确提出了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发展等方面的目标和任务。这就要求各级政府努力提高科学行政、民主行政、依法行政的能力,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建设公共服务型政府,就是要强化政府公共服务职能,把人民的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完善社会保障、社会福利、公共医疗、义务教育等公共服务制度,不断满足人们的多方面需求和实现人的全面发展。

其次,建设公共服务型政府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必然要求。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推进现代化建设的过程中,既要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又要发挥政府管理的作用,使两者相辅相成。应该看到,当前我国的改革发展处在一个关键阶段,还存在着一些长期积累、制约全局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包括经济增长方式粗放的问题,经济结构不合理的问题,城乡、地区差距扩大和经济社会发展不协调的问题等。这些问题产生的重要根源,在于体制、机制不完善、改革不到位。因此,必须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加快体制改革和制度创新。建设公共服务型政府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必然要求和重要内容,随着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政府提供公共产品,弥补市场缺陷的作用日益重要。为弥补市场失灵,就要求将市场机制与公共服务机制结合起来,使政府承担起由市场、企业和个人无法有效提供的公共服务职能,从而使公共服务真正成为市场经济的稳定器和调节器,更大程度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同时,公共服务及公共服务支出是政府进行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能自动调节社会总需求,达到抑制消费或拉动需求的目的。

第三,建设公共服务型政府是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的迫切要求。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一共进行了五次大规模的行政体制和机构改革。在行政体制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的过程中,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得到了明显改善,各级政府的管理水平和公共服务质量有了显著提高。但是,由于各种原因,政府公共服务职能不到位的问题仍然很突出,主要表现在:我国公共服务事业建设落后于经济发展,造成了经济与社会发展的不平衡;政府公共服务职能尚不适应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社会公共需求,政府公共服务体系和机制不健全;与国际上公共服务水平较高的其他国家相比,特别是与我国处于同一经济社会发展阶段的中下等收入国家的公共服务平均水平相比,我国政府的公共服务职能还较为薄弱。因而,迫切需要进一步强化政府公共服务职能,努力构建公共服务型政府。

建设公共服务型政府的基本要求

公共服务通常是对政府满足社会公共需要、提供公共产品的服务行为的总称。政府公共服务问题是一个世界性和历史性的课题,是发挥政府作用、履行政府职能的核心问题,也是促进经济增长和社会进步的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从我国的实际出发,当前要落实科学发展观,强化政府公共服务职能,加快推进公共服务型政府建设。建设公共服务型政府的基本要求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第一,完善政府公共服务职能,形成完整的政府公共服务职能体系。在计划经济条件下,国家掌握的财力重点用于经济建设,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欠账很多。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国家的财力除投资于一些企业无力或不愿办、但又是国民经济发展必须的大项目,如基础设施、能源、交通及高科技产业等之外,应更多地用于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要加强公用基础设施、公共文化设施、公共卫生设施、公共教育设施等方面的建设;积极发展义务教育,公共医疗卫生保健,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保障国内治安和国防安全,加大环境保护力度等,努力形成完整系统的公共服务职能体系,做到公共服务不“缺位”。

第二,努力提高政府公共服务总量与质量,使公共服务与经济增长协调发展。当前,我国社会事业的发展相对滞后于经济发展、滞后于经济市场化与国际化的进程。如果不及时完善政府公共服务职能,将难以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为此,要根据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努力提高公共产品的总量与质量,提高政府公共服务的水平。力争在不太长的时间内,将我国公共教育支出占GDP的比重提高到4.8% 1997年中等收入国家公共教育支出占GDP的比重就已为4.8% ,公共医疗卫生支出占GDP的比重提高到3.1% 目前中等收入国家公共卫生支出占GDP的比重约为3.1% ,社会保障支出占GDP的比重提高到6%。

第三,建立适应我国国情的公共服务模式。我国是发展中国家,人口众多,又在经济尚不发达的条件下提前进入了老龄社会,我国的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职能还处在逐步发展的阶段。因而,我们要根据中国国情,努力形成适合我国特点的公共服务模式和体系。我国的公共服务模式和体系建设要渐进发展、稳步提高,不能急于求成、一步到位,公共服务覆盖面的扩大、公共服务水平的提高都要依据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水平科学确定。因而,我国公共服务不能完全照搬西方发达国家高水平的公共服务模式。要从我国的基本国情出发,构建中国特色公共服务模式,即“社会性公共服务支出为主”的公共服务支出模式、“覆盖面广、水平适度、兼顾公平与效率”的公共服务消费模式、“科教优先”的公共服务增长模式、“多元化、社会化”的公共服务供给模式。

第四,建立完善的公共服务制度。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要求实现公共服务的制度化,要求政府提供基于宪法权利的、公平的、制度性的、可发展性的公共服务。建立和完善政府公共服务的制度,主要包括义务教育制度、社会保障与社会福利制度、公共医疗卫生制度、科技补贴制度、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制度、公共收入与公共支出制度、公共服务参与制度、社会合作制度等。

第五,以完善基础性公共服务为重点,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公共服务的目标。政府公共服务的分配应该以符合公平、正义为原则,着眼于两个方面,一是满足全体公民最基本的公共需要的公共服务,如使每一个人都享有初级医疗保健;二是满足部分弱势公民的生存需要的公共服务,如针对老龄人的基本养老服务、针对贫困人口的最低生活保障、针对所有适龄儿童的义务教育公共服务等等。在处理公共服务的水平与公共服务的覆盖面的关系上,应以完善基础性公共服务为原则,使人人享有基本公共服务。

建设公共服务型政府的对策与思路

建设公共服务型政府,强化政府公共服务职能,要在转变观念、加强领导、加大投入的基础上,采取有效的措施,稳步推进。

第一,转变行政观念,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公共服务型政府,关键是转变行政观念,要将计划经济的管制型管理转到适合市场经济的服务型管理;由包揽一切的全能管理转变到满足社会公共需要的公共管理;由直接管理转变到间接管理。要以强化服务意识、增强服务效能、提高服务水平为中心,树立科学行政、民主行政、依法行政的理念。当前,要明确强化政府公共服务职能的指导思想,这就是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统筹规划、因地制宜;增加投入、健全体系;改革体制、整合资源;城乡兼顾、重在农村”。要坚持从实际出发,分别不同情况,不搞一刀切;坚持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吸引社会资金,避免盲目投资和重复建设;坚持把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公益事业建设和公用事业建设同完善运行机制结合起来;坚持借鉴国外企业化管理、社会化服务等做法,不断提高服务的质量和水平。

第二,稳步增加政府公共服务支出,切实解决公共服务投入不足的问题。要着眼于建立公共财政体制,调整和优化政府公共服务结构,增加政府公共服务支出,重点是不断增加社会性公共服务支出。要建立公共收入制度,逐步提高财政收入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同时,调整公共支出的范围,把生产投资型财政转变为公共服务型财政;财政支出要以人为本,普遍提高全体人民特别是低收入群体的社会保障水平,将财政支出的重点转向公共教育、社会保障、公共卫生、公共安全和公共基础设施方面。

第三,抓住关系国计民生的突出问题,提供有效的公共服务。一是要不断扩大公共服务的覆盖范围,切实解决公共服务覆盖面较低的问题。要进一步扩大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面,将各种所有制职工逐步纳入基本养老保险范围,适当提高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层次;进一步扩大失业保险覆盖范围,全面落实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逐步将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至城镇大多数从业人员。二是采取有力的措施加强就业公共服务工作。我们要把就业和再就业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要实施有利于就业的宏观经济政策,将经济结构调整与就业结构改善协调起来,努力扩大就业容量;坚持“劳动者自主择业、政府促进就业、市场调节就业”的方针;加强职业教育与职业培训,合理安排社会保障与就业,对困难群体实行基本生活保障和就业援助等。三是要加大农村公共服务建设的力度,切实解决公共服务的城乡失衡问题。四是要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切实解决公共卫生体制薄弱的问题。

第四,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切实提高公共服务效率。要以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为契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强化法治观念,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把政府各项行政行为纳入法制化的轨道。继续加强政务公开,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要推进政府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决策程序;要充分利用社会智力资源,建立健全领导、专家、群众相结合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完善重大问题集体决策制度和决策责任制,不断优化政府重大决策的规则和程序。要坚持执政为民,加强政风建设;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努力建设一支廉洁奉公、勤政为民、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政府公务员队伍。(作者系国家行政学院副院长、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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