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河南通过强化责任追究 促进公安信访问题解决

2005-07-21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程红根 我有话说

新华社郑州7月20日电 过去曾是“信访大户”的河南省,在今年5月份以来开展的公安“大接访”工作中,通过不断强化责任追究,促进问题的解决,使大批公安信访突出问题被解决在基层。

据公安部统计,截至7月18日,河南全省公安机关共接待上访群众16539起,排全国第一位;停访息诉15653起,停访息诉

率94.6%,排全国第二位。

河南今年4月21日在全国率先启动了省、市、县三级公安机关“大接访”工作。河南省公安厅党委强调,要把责任追究贯穿“大接访”的整个过程,在经县、市两级“大接访”后,发生赴省公安厅上访的,要逐案进行责任倒查追究。对“大接访”工作综合评定排在后10位的县级公安机关领导班子,要坚决予以整顿。同时把集中处理群众信访问题的情况纳入干部绩效综合考评,并与立功受奖、晋职晋衔挂钩。

谁制造了新的控申问题,就追究谁的责任。河南公安机关建立以纠正执法过错为核心的责任追究制度,包括《执法过错责任认定程序规定》、《控告申诉工作过错责任追究规定》等配套措施,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对执法过错引起控告申诉的,视不同情况,分别给予责任人停止执行职务、行政警告、行政记过直至撤职处分;对违反规定的有关责任人,可以分别按照有关规定延期晋升、降低或者取消警衔,延期晋级、晋职;对因执法过错引起控告申诉并承担国家赔偿责任的,责令有关责任人承担部分或全部赔偿费用。

为确保责任追究落到实处,确保信访案件得到及时解决,河南省公安厅不断加大督查力度。“大接访”开始后,省公安厅先后4次派出督导组分赴18个省辖市和各县 区 全面开展集中督查。对查出的问题,及时进行通报批评,并责令整改。截至7月18日,河南有1个省辖市公安局因为对信访问题处理不力受到省公安厅通报批评,2名县、区公安局局长因接访工作开展不力被免职,137名民警受到纪律处分和责任追究。

河南省公安厅决定,从7月18日开始,用近一个月的时间开展解决疑难信访问题攻坚战,重点解决赴京到省上访案件、厅长接待案件和省辖市排查的疑难信访问题,力争再办结一批信访案件,再攻克一批刑事案件,再抓获一批逃犯,用真情赢得人民群众的理解,进一步提高停访息诉率。

手机光明网

光明网版权所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