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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军委主席胡锦涛签署命令

2005-07-29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聂世新、胥金章 我有话说

新华社北京7月28日电(聂世新、胥金章)中央军委主席胡锦涛日前签署命令,颁布施行《中国人民解放军绿化条例》。

新《条例》是在1994年中央军委颁布的条例的基础上,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基本精神和原则,根据国家对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工作的新

要求,总结了多年来军队绿化工作实践经验,为适应形势发展需要重新修订的。这个条例的颁布施行,将推进军队绿化工作的法制化、规范化,优化军队绿化工作的管理机制和工作方法,依法保护和改善军队管理和使用区域的生态环境。

新《条例》共7章40条,明确了军队绿化工作的基本任务:组织开展营区绿化建设和以荒山、荒地、荒滩植被培育为主的生态环境建设,参加义务植树,保护绿化资源,为军队建设和国家可持续发展服务。

新《条例》增加了“职责”一章,对军队绿化工作的组织管理体系、领导关系、各级环保绿化委员会及其办公室、环境监测机构以及各级机关有关部门的绿化工作职责作了明确规定,使分工和责任更加明确。

新《条例》还增加了“绿化规划与计划”一章,规定军队绿化建设项目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进行工程设计,建设单位必须按照设计方案组织实施;军队环境监督监测机构应当按照国家和军队绿化建设的有关标准,对绿化建设项目的施工质量进行监督评定和组织竣工验收;对规模在700公顷以上的绿化建设项目的规划,应当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新《条例》新增了“军队单位组织训练、演习等军事活动,应当尽量减少对绿化资源的损害。对损坏的绿化资源应当及时恢复”等内容。

《条例》指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绿化工作,参照本条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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