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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使用就业基金 不断完善职业培训

2005-08-03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本报驻布鲁塞尔记者 李力 我有话说

随着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和全球化进程的加快,欧盟各国的就业结构进入了深度调整期。面临日益严峻的失业问题,特别是青年失业问题,欧盟在1997年签署的《阿姆斯特丹条约》中首次将就业问题作为独立内容加以强调。近年来,欧盟又先后制定了以加快经济增长和实现就业为优先目标的“里斯本战略”和“增长与就业伙伴计划

”,确定了以鼓励创业精神、提高就业能力、增强劳动者对新技术与新市场环境的适应性和男女平等就业为支柱的“欧洲就业战略”,把降低社会整体失业率、增加青年就业作为欧盟建设的首要任务之一。

欧盟研究发现,青年失业率是整体失业率的2倍,而缺少技能的青年的平均失业率是同年龄层失业率的4倍。目前,欧盟各国大约有500万16至25岁的青年没有受过正规教育或不具有专业素质,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这部分人最容易被社会边缘化和处于长期失业状态。因此,扩大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的覆盖面,延长青年受教育年限,一方面可以推迟青年进入劳动力市场的年龄,起到直接缓解失业压力的作用,同时还可以提高青年的素质,降低他们未来失业的可能性。

有关专家指出,尽管从总体上看,学历越高,失业概率就越小,但高学历失业的现象仍很普遍。当经济萧条时,高学历青年期望的理想工作职位大幅减少,部分不愿意降低工作期望的人会选择继续留在劳动力市场寻找工作。专家们认为,这种失业现象属于自愿失业,是基于青年特性出现的暂时性、过渡性问题,随着年龄的增长和社会环境的变化,他们中的大部人将步入工作岗位。

失业作为一个社会经济问题,如果没有财政上的支持将很难加以解决。为此,欧盟在成立之初便设立了欧洲社会基金,用于成员国的职业培训和就业援助,帮助长期失业者及求职青年应对工业结构的转变。为保证资金的有效使用和项目间的平衡互补,避免重复建设,欧盟将项目设置的建议权下放到成员国,首先由各成员国向欧盟提交项目实施计划,详细说明本国的优先工作领域及对申请项目的实施计划和目标,随后由欧盟负责对受助项目进行筛选并监督项目的实施情况。

强化职业教育与培训,是欧盟解决青年就业问题的一个重要举措。早在1982年,欧盟委员会便开始采取各种措施,确保年轻人在进入劳动力市场前接受专门的职业教育与培训。1997年,欧盟委员会在卢森堡就业首脑会议上通过了欧盟就业指导方针,要求各成员国为每个失业青年在其失业最初6个月内提供再培训、再就业的机会,避免失业青年因与劳动力市场长期脱钩而转化为长期失业者。

在职业培训的实施过程中,欧盟规定,各成员国的企业主、行会及专业团体可直接参与职业教育与培训的课程设置、内容设计和教学,通过改进教学方法、完善课程结构及内容,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用性。为增加教师的经验及对市场的了解,欧盟鼓励培训系统加强与当地企业的联系,如让教师在工厂或服务行业工作一段时间或从企业中直接招聘教师或培训人员。在专业和课程设置上,欧盟侧重于增加覆盖面广、基础性强的专业,推广通用知识的教育,使学生在进入专业知识学习前掌握扎实的基础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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