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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拟从三个方面鼓励民办高中教育

2005-08-04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夏静 我有话说

本报武汉8月3日电(记者夏静)记者从湖北省教育厅获悉,目前湖北省正处于初中入学高峰,高中入学高峰即将来临,尽快普及高中教育,有助于提高湖北人口文化素质,提升湖北省竞争力。加快发展高中教育,拟从三个方面提供政策支持,大力鼓励民办高中教育。

一是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优质高中学校在保证

本校规模和质量的基础上,在实行与原校“四独立”(独立法人、独立校园校舍、独立经营管理、独立教育教学)的前提下,单独举办或与社会力量联合举办民办高中;二是鼓励和支持除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团体或公民个人自筹资金举办民办高中。民办学校按民营机制运行,依法享有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在招生、示范学校评选等方面与公办学校一视同仁;三是对于一些薄弱高中,如企业所属学校,在对其重组和改造的过程中,可以采取“国有民营”或“民办公助”的形式,进行多元化办学体制改革实验。

此外,湖北省教育厅与相关部门正在调研、调整高中收费政策,拟从百姓实际承受能力出发,适当提高计划招生比例和收费标准,降低“三限生”的招生比例和收费标准,以应对高中教育投入不足的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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