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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摇电话充当了刑讯逼供工具

2005-08-05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本刊编辑 我有话说

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了3起刑讯逼供造成严重侵犯人权的案件:河北唐山李久明案、云南省丘北县王树红案和甘肃平凉市派出所长殴打证人致死案。前两起案件在刑讯逼供的过程中,还有着一个惊人的相似之处:手摇电话机充当了刑讯逼供的工具。

樊夫在中国经济时报发表评论说,用手摇电话机逼出口供,尽管瞬间的电压

可以给人造成痛苦,但只要“操作得当”,一般是不容易留下“后遗症”的,而如果没有可以验证出来的伤处,一般不会被认为是刑讯逼供。这也是某些刑讯逼供者乐此不疲的原因。人们不愿意再听到手摇电话机参与审讯的新闻了。像退出通讯领域一样,手摇电话机早该从非人道、反法治的领域退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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