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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字不是发明,而是借用成的另一形声字

2005-08-09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张巨龄 我有话说
黄兴涛同志对刘禾所著《跨语际实践》一书里关于“她”字“发明”的记述做了补充(见2005年7月26日《光明日报・学术版》),引起我的注意。其实,“她”字古已有之。所以,严格地讲,刘半农并不是该字的发明者,他只是将这个至少有1500年历史的方块字,借用为现代汉语的第三人称,不仅增加了字义、字音,而且客观上使它符
合了汉字“形声”的特点。

据查,早在南朝梁代顾野王所撰的《玉篇》里,就已经有了关于“她”字的注释,说它是“古文”的“姐”(jiě)字,《集?》注音为“子野切”。但是,这个“她”并不是代词,而是名词。从意思上说,它也不是指第三人称的女性,而是对“母亲”的称谓字。元朝戴侗所写的《六书故》在释义方面虽然“多杜撰”,但“也偶有独到见解”,说到“她”字,戴侗除了袭用《玉篇》关于它是“姐”之“古文”的意见外,还明确指出“姐”字“或从‘也’声作‘她’;或从‘者’声作‘女者’”。清代张玉书主持编撰的《康熙字典》中曾据古籍归纳了“她”字的另外两个读音:一是“子我切”(zǒu),一是“陈知切”(chí)。据说,前者是所谓“婵母也”,后者则是古代女子人名的常用字。此外,这部字典还指出:“蜀谓母曰‘姐’。江淮谓之‘社’。”关于“她(姐)”同“社”的关系,大约是来源于汉代淮南王刘安所撰的《淮南子》一书。这本书的“说山”篇里写到一个故事,说“东家母死,其子哭之不哀:西家子见之,归谓其母曰:‘社何爱速死,吾必悲哭社’。夫欲其母之死者,虽死亦不能悲哭矣”。这里的“西家子”回去说的是“妈您为什么舍不得快死,(要是那样的话)我一定痛哭妈妈。”后汉时期曾为《战国策》作注的高诱,在说到这个“社”字的用法时,就根据上下文指出:“江淮谓母为‘社’”。

十分有趣的是,这个“她”字被刘半农推陈出新后构成了一个新的形声字,即,左边的“女”为形,右边的“也”为声。因为,“也”在古代有读如“tā”的用法,比如《史记・老子韩非子列传》里有所谓“彼显有所出事,乃自以为也故”的话。对此,清代文字学家王念孙曾在他的《读书杂志・史记》中指出:“也,读如‘他’,‘他故’,‘他事’也”。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知道,“她”字并非刘氏的“发明”,而是古代“姐”字的异体,其读音、意义原本和现代汉语都不相同。刘半农的功劳不仅在于借用了“她”的字形,让这个死去的字更生了,还在于使这个新“她”同样具有了汉字六书法则中“形声”字的特点。值得提出的是,在现代汉语的交际中,“她”不但作为女性的第三人称被频繁使用,而且,当说到喜欢的事物时也常常出现,比如“祖国,我们多么热爱她”,这里的“她”,就不是女性第三人称的代词,而是对自己所敬仰或钟爱事物的一种称呼。

至于人们所说到的“伊”,也不只用作女性第三人称(像鲁迅所写的“伊的破棉背心没有上扣”等等)。早在金、元时代的曲文里,“伊”还有用如第二人称“你”的。这一点,吕叔湘先生早在50年前所出版的《汉语语法论文集》中就指出了。那时,他举的例子不少,其中之一是《刘知远》中的话:三娘告启刘知远,“伊自参详:我因伊吃尽兄打,今日高迁,宝印我收藏。”吕先生断言:这,“显然是作‘你’字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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