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8月10日电(记者冯蕾)北京市交管局今日举行新闻发布会宣布,将自2005年9月1日起,实行《北京市道路交通事故简易程序处理规定》。按照规定,四类交通事故可由交通事故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无须报警。
按照新规定,可以“私了”的四类交通事故,一是在北京市行政区内的道路上发生的,二是未
据介绍,交通事故是造成交通拥堵的重要原因之一,而北京每年发生的交通事故中,简单、轻微事故占8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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