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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信访问题可直报市委常委会议

2005-08-12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张国圣 我有话说
本报讯(记者张国圣)重庆市委、市政府领导每年必须亲自处理至少1个重大信访问题,区县和部门负责人每年必须亲自处理至少3个信访问题。信访突出问题必要时可直接报市委常委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处理。重庆市以“事要解决”为宗旨构建大信访格局,逐步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维护社会稳定的工作机制。

重庆是一个年轻的直辖市,地处西部和三峡库区,既是大城市、大农村,又是老工业基地。由于特殊的市情,在加快经济发展的过程中,各种困难和社会矛盾相对比较突出,信访总量居高难下。近年来,重庆市信访系统逐步探索建立了“上下联动、左右配合、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大信访格局,使全市的信访处理率达到97%、集体上访和群众群体性事件处理率达到100%、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率超过80%。有力地维护了社会的稳定。

直辖以来,重庆市委、市政府将信访部门定位为“三大中心”,即反映社情民意的信息中心、为民排扰解难的服务中心、化解人民内部矛盾的协调中心。市委、市政府还先后三次扩展市信访办的职能,使其承担办理群众信访问题、人民建议征集、社情民意调查和维护社会稳定四大职能。信访部门还被赋予一些特别权限,如代表同级党委政府行使信访稳定问题的牵头协调处理权、交办督办通报权、责任追究启动权、目标考核奖惩权和决策参与知情权等,构建了以信访部门为主体、协调各方的大信访格局。

与此同时,重庆市还强化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信访稳定工作责任制,完善了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信访部门协调,部门各司其职、社会各界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市委、市政府领导带头落实信访稳定工作“一岗双责”制度,重大信访案件实行市领导包案责任制。信访稳定工作还被纳入各级党政负责人的政绩进行考核奖惩。

为促进信访稳定工作规范化、制度化,重庆市还建立并完善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稳定形势月分析、季小结制度,重庆决策信访稳定提前介入制度、重庆信访案件挂牌督办制度,以及群体性事件预防和处理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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