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民事诉讼法修改建议稿》课题组主持人、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江伟透露,目前已完成第三稿的民事诉讼法专家修改建议稿提出,在受害人没有提起诉讼或者很难确定受害人的情况下,检察院、其他国家机关为维护公共利益,可以对实施侵害人提起禁止侵权、赔偿受害人损失的民事诉讼。
新京报就此发表评论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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