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一位大学同学去年毕业后,在人才市场找到了一份工作,与深圳一家医药公司签订了为期一年的聘用合同。3个月试用期满后,我的同学被单位莫名其妙地解聘了。
如今一些用人单位,在聘用合同上做手脚,通过“试用期”来骗取廉价劳力,是一种欺诈行为。建议劳动监察部门加强对用工单位的用工规范监督,依法签
[值班总编推荐] 让预防成为一种保护
[值班总编推荐] 习近平会见塔吉克斯坦总统拉赫蒙
[值班总编推荐] 为“一国两制”行稳致远提供法治保障
刘巽达:从“濮存昕眼中的上海文艺”说起
【详细】
《多啦A梦:大雄的绘画奇遇记》:在奇幻冒险中回归生活本真
让理论传播向“新”而行
动态海报:一架“无人机”飞出低空新天地
手机光明网
光明网版权所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