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载,湖南某县级市副市长余斌在任教育局长、副市长期间,收受贿赂9.5万元,违法所得10万元,其中,有15.47万元已被用于扶贫帮困、社会赞助和公务活动。余斌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期5年。但有人却对余斌这样的受贿者报以同情。
夏长勇在人民时评发表文章指出,余斌身上不应有的“悲情色彩”,来自少数人对“小贪”
[值班总编推荐] 火车票价上涨,服务和供给也应跟上
[值班总编推荐] 国家主席习近平抵达贝尔格莱德 开...
[值班总编推荐] "五一"假期全国旅游市场热点纷呈:...
“群岛哲学”视角下的个体意识与生活哲学
【详细】
刘巽达:沪语版《繁花》,够味儿!
“文”字的意蕴是一场世代相继的文明接力
电商助农按下乡村振兴“加速键”
手机光明网
光明网版权所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