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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廉政文化建设 推进社会和谐发展

2005-09-01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方存忠 我有话说
胡锦涛同志强调,“要把廉政文化建设作为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重要内容。”大力推进廉政文化建设,是推动新时期反腐倡廉工作不断深入并取得明显成效的基础性工程,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创新之举,也是推进社会和谐发展的必然要求。

所谓廉政文化是关于廉政的知识、信仰、规范、价值观和与之相适应的行为方式、

社会评价的总和,是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的有机结合、政治和文化的有机融合,与胡锦涛同志提出的“我们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在本质上是一致的。民主法治、公平正义,既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也是廉政文化的核心内涵;以人为本的追求、诚实守信的操守修养、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则是使社会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和谐相处的必要条件。我们只有站在和谐社会的高度,厘清廉政文化的基本内涵,才能使廉政文化与和谐社会的构建做到相互交融、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要以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根本目标,从影响和谐社会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入手,从价值取向、生活方式、行为方式和社会评价等层面,扎实有效地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做到廉政文化与和谐社会二者相互促进、相得益彰,同频共振,达到异曲同工之效。

第一,价值取向上,要着力解决“三观”问题。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相适应的廉政文化建设要求全体公民特别是领导干部必须具有正确的价值取向。现实生活中,利益的驱使、权力的失控、地位的诱惑,是影响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主要因素。一些领导干部犯错误甚至堕落为腐败分子,其根源是价值取向偏离了正确方向。在权利观上表现为私权意识膨胀、地位观上表现为追逐个人名利、利益观上表现为崇拜金钱。正如胡锦涛同志所指出的那样,反腐倡廉必须以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为根本。因此,着力解决“三观”问题,是廉政文化建设的首要任务。一是摆正主与仆的位置,常存公仆情怀。要使领导干部不断强化宗旨意识,视人民为父母,把群众当上帝,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内化为自觉行动,以“为官一任,造福一方”为己任,鞠躬尽瘁,死而后已,做一个名副其实的“人民公仆”。二是坚持权与责的统一,牢固树立责任意识。要教育广大干部走出“官本位”误区,强化岗位意识和责任意识。特别要使领导干部牢记“权力就是责任”、“权力越大责任也就越大”,不在迎来送往中乐此不疲,不在灯红酒绿中流连忘返,不在升官发财中煞费苦心,不在文山会海中虚度光阴,真正为人民掌好权、执好政。三是处理好义与利的关系,大力弘扬奉献精神。要通过宣传、教育使每个干部都能做到以民为重,“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不为杂念所扰,不为亲情所困,不为私利所动,让正确的利益观在人们的思想上扎根,在实践中闪光,在奉献中升华。

第二,生活方式上,积极应对“三大挑战”。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是廉政文化的重要支撑。今天我们建设廉政文化,面对着来自中西文化相互激荡、市场经济负面效应和传统文化消极因素的“三大挑战”。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建设廉政文化,一要以陶冶高尚的道德情操为突破,积极应对来自中西文化碰撞过程中文化变异的挑战。坚持以德治廉,通过思想道德素质的提高,自觉抵制西方文化中的极端个人主义与我国传统的小农意识的侵袭,消除西方文化和传统文化给生活方式带来的不良影响。二要以养成高雅的情趣爱好为突破,积极应对市场经济折射出的文化阴影的挑战。教育和帮助人们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处理好工作与休闲、劳动和享乐的关系,把琴棋书画、诗词歌赋、运动健美等作为兴趣爱好,在娱乐和运动中不断充实、丰富和完善自己,脱离低级趣味,形成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相和谐的生活方式。三要以建立健康的人际关系为突破,积极应对来自传统文化中消极因素的挑战。把好“交友关”和“人情关”,摒弃任人唯亲、攀附权贵的陈腐交际方式,近贤人、远小人;把“君子之交淡如水”作为人际交往的基调;克服“官贵民贱”的观念,通过平等、和谐的人际交往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确保党风、政风、社会风气根本好转。

第三,行为方式上,养成清白清正的习惯。现实生活中,绝大多数人都痛恨腐败,但面对腐败现象,仍有一部分人愤怒声讨的同时,又随波逐流。构建廉政文化,必须从规范人的行为方式,约束人的不轨举止入手,坚决摒弃这种闻起来臭、吃起来香的“臭豆腐”现象。一要常怀“畏惧之心”,常思“贪欲之害”,筑起拒腐防变的思想堤坝。谨言不会出错,慎行不会跌跤。领导干部应当有所畏惧,抛弃那种“撑死胆大的,饿死胆小的”处世哲学,自觉做到“吾日三省吾身”,强化自我约束,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常思“贪欲之害”,常观“前车”之鉴,常闻“警世”之言,不做出格之事。二要汲取文化知识营养,筑起坚固的“文化屏障”。“腹有诗书气自华”,要用先进文化净化灵魂、升华人格,陶冶情操、提升境界,面对腐败就能辨真伪、鉴美丑,对“乌七八糟的事情”,不曲意逢迎,做到正派为人、洁身自好。三是培育廉洁意识,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坚持预防为主,教育引导人们“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从自身做起,从点滴做起,时时处处检点自己的言行,把清廉、清正、清白的行为体现在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

第四,在社会评价上,倡导“尊廉崇洁”风尚。廉政文化的构建关键在于能否形成文化的普遍认同及由此形成的社会评价。由于腐败现象在日常生活中随处可见,人们对不正之风和腐败行为由义愤变得麻木,由无奈变为容忍。这就为腐败的滋生蔓延提供了“黑色文化土壤”。对此,必须构筑积极的社会评价体系,为廉政文化建设提供广泛的社会支撑。一是从培养公民的社会正义感入手,教育人们分辨是非、美丑、善恶,营造起一种“崇尚廉洁”、“以廉为美、以廉为乐、以廉为荣”的良好社会风尚。二是着眼提高对社会公共权力使用的审美批判能力,引导人们讴歌正义,鞭挞丑恶,形成“褒廉贬腐”的社会文化氛围。三是以扩大群众参与面为着力点,增强“廉政文化建设人人有责”的意识,发动群众实行全方位民主监督,努力营造“人人思廉、人人保廉、人人促廉”的良好社会氛围。四是以建立反腐倡廉成效评价体系为保证,强化制度建设,既要从法律上、经济上、舆论上三管齐下严惩腐败,也可考虑设立奖励廉政基金,对廉洁奉公者、检举腐败者、惩治腐败者给予大力表彰和必要的物质奖励。(作者为中共哈尔滨市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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