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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2005-09-06 来源:光明日报  我有话说

编者按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客观要求,是我们党科学认识并准确把握我国社会发生的深刻变化,针对当前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为实现社会全面协调发展而确定的重大战略举措。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取得了辉煌的成就,但也存在一些发展不和谐的问

题,诸如区域之间和城乡之间发展不平衡,部分社会成员贫富差距趋于扩大,社会就业压力增加,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人口之间的关系不够协调,社会保障机制有待健全等等。这需要社会各界对此进行理论思考和实践探索。上海交通大学日前举行座谈会,与会学者从不同的角度和方面分析探讨如何解决社会发展中出现的这些新情况、新问题,为更好地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解决问题的思路。本刊特撷其精要,以飨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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