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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构建和谐社会要求切实加强司法行政基层建设

2005-09-08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梁捷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9月7日电(记者梁捷)全国司法行政基层建设工作会议今天在北京举行。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书记罗干出席会议并讲话。罗干强调,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基层建设,推进司法行政工作的改
革和发展。

罗干在讲话中说,近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领导下,司法行政基层建设取得了新的成绩,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贯彻落实,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了积极贡献。

罗干指出,司法行政基层建设是一项关系司法行政事业全局的重要工作,对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维护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要把司法行政基层建设作为一项长期任务,摆在突出位置,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抓紧抓实。

罗干强调,要深入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基层队伍建设。大力加强县(市、区)司法局、监狱、劳教所和乡镇司法所领导班子建设,把司法行政基层领导班子建设成坚强的领导集体。坚持思想政治建设、强化教育培训、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三策并举,全面提高司法行政基层队伍的政治业务素质。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始终保持司法行政基层干部队伍的廉洁。深入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进一步提高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水平。

罗干指出,要进一步强化司法行政基层职能,做好监狱、劳教管理工作,完善中国特色的刑罚执行制度和劳动教养制度。认真总结社区矫正试点经验,逐步扩大试点范围,提高对特定服刑人员的教育改造质量。大力开展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切实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增强人民调解的社会效果。进一步做好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面向基层、面向群众,提供方便、优质的法律服务。深入开展法制宣传和基层依法治理工作,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

罗干要求,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司法行政基层建设工作,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研究解决司法行政基层建设中存在的机构、编制、人员、经费等方面的实际困难。积极稳妥地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维护司法公正。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加强“两所一庭”建设的要求,切实抓好司法所建设,进一步理顺和规范司法所管理体制,完善基层司法行政组织体系和工作体系。加强司法所基础设施建设,确保如期完成司法所建设三年规划任务。

会议表彰了全国司法行政基层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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