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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范中外合作办学四大陷阱

2005-09-14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郑晋鸣 我有话说
本报讯(记者郑晋鸣)日前,江苏省教育厅厅长王斌泰在江苏省教育系统领导干部学习研讨会上,就如何防范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陷阱进行了分析。

近年来,中外合作办学以其“低费用拿洋文凭”的优势受到越来越多家长和学生的青睐。然而,中外合作办学的发展也存在良莠不齐、鱼目混珠的情况,有些学校做出种

种违反规定的行为,甚至还有出现“挂羊头卖狗肉”的合作项目。

陷阱之一:“出国交流”混同于“海外留学”。有些教育机构故意混淆“出国留学”和“出国交流”的概念。

陷阱之二:学校名称华而不实。有的单位不惜工本去争取冠以“中华”、“国际学校”等名称,他们希望以响亮的名称吸引更多的学生。如2002年,美国加州某大学在江苏媒体上登广告,声称只要缴纳数万元人民币就可以获得一张MBA文凭。但知情人士称这个所谓“加州大学”只是几名华人在海外注册的教育机构,属于回国赚钱的“学店”。

陷阱之三:国际承认学历文凭。许多劣质的培训机构往往到处吹嘘“国际承认、水平一流”,等学生进校后才发现这些所谓“国际承认”的证书“水分太多”。有不少洋证书机构是以“圈钱”为目的,如有的说“国际认可”,实际上只是该机构所在国或某个区域认可。

陷阱之四:“全聘外教”、“用国外教材”。有的办学机构打着与国外某大学合作的旗帜,实际学校没有聘请一名外籍教师,也没有引进一本国外教材。按照中外合作办学相关条例规定,担任主要课程教学的外籍教师所占比例应不低于25%,引进国外教材不低于教材总数的30%。

王斌泰强调说,对于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应该主要了解和把握5个要素:一是地位,合作学校在国际或当地的学术影响力或教学水平。二是资源,办学主体是谁,教育机构是否经权威机构批准或认可,国家教育部是否承认学位证书。三是硬件,学校设施是否能满足现代教育需求,并与其规模相适应。四是软件,学校能否提供合作需要的最新课程、教材、管理等教学软件。五是教师,合作项目的教师来源、结构、学术水平等,要与合作项目规模、办学层次和要求相适应,以保证教育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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