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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社会进步提供正确道德导向

2005-09-29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中国伦理学会名誉会长、中国人民大学教授 罗国杰 我有话说
“和谐社会”并不是一个没有矛盾的社会。“和谐社会”的发展,总是伴随着对矛盾的克服。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社会组织、社会结构、就业结构的日趋多样化,各种不同的利益主体之间的矛盾,愈来愈加复
杂;我国的社会道德状况,也出现了新的机遇和挑战。从现象上来看,可以说是崇高与庸俗并存、健康与腐朽相伴,社会主义道德正蓬蓬勃勃地向前发展,低级、庸俗和腐朽的思想,也混杂其中,借机蔓延。正确地认识我国道德所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激浊扬清,扬善抑恶,以保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正确道德导向,是当今我国道德建设面临的一项不可忽视的重要任务。

作为理论工作者,我们一定要结合新的挑战,进行理论创新,毫不动摇地坚持社会主义道德在道德领域中的指导地位,旗帜鲜明地坚持社会主义道德的核心――“为人民服务”的崇高思想,始终不渝地坚持社会主义道德的集体主义原则,深入、持久、全面、认真地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中提出的20字基本道德规范,用社会主义道德的核心、原则和规范来整合和引领多种多样的道德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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