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使用医疗器械要有严格记录

2005-09-29 来源:光明日报  我有话说

我国医疗器械监管工作起步较晚,一些医疗器械购进渠道不规范,有的医疗机构违法使用自治医疗器械;有的医疗机构用于存放医疗器械的仓库达不到要求,很难保证医疗器械质量;很多医疗机构未建立手术跟单,对手术中使用医疗器械(特别是植入人体的器械)情况毫无记录。

民盟四川省委建议:

政府制定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购进、储存、使用等各个环节管理,确保医疗器械质量;医疗机构应建立完整的医疗器械使用记录,特别是一些植入人体的器械,必须详细记录器械名称、型号、规格、数量、批号、生产厂家等等;进一步完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对医疗机构的医药、器械仓库达标作出具体要求,坚决打击违法使用医疗器械的行为。

手机光明网

光明网版权所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