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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走中国特色的城镇化道路 推动我国城镇化健康有序发展

2005-10-01 来源:光明日报  我有话说
新华社北京9月30日电中共中央政治局9月29日下午进行第二十五次集体学习,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主持。他强调,坚持走中国特色的城镇化道路,按照循序渐进、节约土地、集约发展、合理布局的原则,努力形成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经济高效、社会和谐的城镇发展新格局。

中共中央政治局这次集体学习安

排的内容是国外城市化发展模式和中国特色的城镇化道路。同济大学唐子来教授、北京大学周一星教授就这个问题进行讲解,并谈了他们的有关看法和建议。

中共中央政治局各位同志认真听取了他们的讲解,并就有关问题进行了讨论。

胡锦涛在主持学习时发表了讲话。他指出,城镇化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也是工业化、现代化的重要标志。我国正处在城镇化发展的关键时期。坚持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逐步提高城镇化水平,对于扩大内需、推动国民经济增长,对于优化城乡经济结构、促进国民经济良性循环和社会协调发展,都具有重大意义。坚持统筹城乡发展,在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上不断推进城镇化,可以加强城乡联系,在更大范围内实现土地、劳动力、资金等生产要素的优化配置,有序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实现以工促农、以城带乡,最终达到城乡共同发展繁荣。提高城镇化水平,增强大城市以及城市群的整体实力,可以更好地配置各种资源和生产要素,进一步发挥城市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推动作用,提高我国经济发展的水平和整体竞争力。

胡锦涛强调,我国人口多、底子薄,发展很不平衡,推进城镇化的同时面对着实现经济增长、社会发展和解决人口众多、资源紧缺、环境脆弱、地区差异大等许多问题和矛盾。这就决定了我们必须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走中国特色的城镇化道路。一是要坚持保护环境和保护资源的基本国策,坚持城镇化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合理、集约利用土地、水等资源,切实保护好生态环境和历史文化环境,走可持续发展、集约式的城镇化道路。二是要全面考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市场条件和社会的可承受程度,发挥市场对推进城镇化的重要作用,通过市场实现城镇化过程中各种资源的有效配置,吸引各类必需的生产要素向城镇集聚,同时发挥政府的宏观调控作用,加强和改善政府对城镇化的管理、引导、规范。三是要坚持走多样化的城镇化道路,推进各级各类城镇协调发展,形成合理的城镇体系,提高城镇综合承载能力,发挥各级各类城市和小城镇在一定区域范围内的职能作用。四是要根据各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区位特点、资源禀赋和环境基础,合理确定各地城镇化发展的目标,因地制宜地制定城镇化战略及相关政策措施,加强城市之间的经济联系和分工协作,实现城市以及地区优势互补和共同发展。五是要通过深化改革,研究制定适合我国国情、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的政策措施和体制机制,营造城镇化发展的良好环境。

胡锦涛强调,推进城镇化健康有序发展,必须坚持以规划为依据,以制度创新为动力,以功能培育为基础,以加强管理为保证。要深入认识和全面把握城镇化的发展规律,认真听取专家的意见,研究制定科学合理的规划,保证规划经得起实践和时间的检验。要加快全国城镇体系规划的编制。要通过全国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以及土地利用规划等,合理引导城镇化发展的规模、速度、节奏,优化结构和布局。要维护规划的权威性、严肃性,明确规划实施的主体和责任,加强对规划实施的领导和管理。要完善法律法规,依法加强对规划实施的监督管理,及时发现和纠正规划实施中的偏差,保证规划全面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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