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挤一挤“虚高”的教材价格

2005-10-12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向明 我有话说
贫困家庭的家长孩子,为缴纳几十元课本费而犯愁;贫困山区的政府组织,为筹措“两免一补”(即免除义务教育学费、杂费,补课本费)资金而犯难。当此之时,却有报道说,教材采购已经成为腐败温床,其贪污成本直接转嫁给学生。山西临县新华书店原经理高生荣,因犯贪污罪等多项罪名,被吕梁市中级法院一审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检察
机关指控说:高生荣任县新华书店经理期间,向临县各乡镇学校收取(教材)货款3835万多元,除2020多万元交财务进账,其余1100多万元被他“胡支乱花”,近720万元被占为己有。

值得注意的是,高生荣先后贪污截留的1100多万元,就跟所谓教材发行的“潜规则”有关,即名义上是发行费,实际上是图书“回扣”。换言之,高生荣利用垄断发行之便,所“侵吞”的图书(教材教辅)“回扣”比例,平均达到了28.6%。与此同时,有记者在山西、广西、江西、四川等省区调查发现,目前购置教材的回扣比例,一般为15%和25%,有的高达30%。

这教材发行“回扣”,说是“虚高定价”也好,说是“价格水分”也罢,反正羊毛出在羊身上,其费用最终将“平摊”到每位学生的身上。我们不妨算一算,假如小学生每学期的课本费为50元,按28.6%“回扣”比例计算,则每位学生、每个学期就得“额外”付出14.30元的课本费。对于贫困家庭,这是一笔不小的经济负担。反之,对于教材发行环节,则是一个数额巨大的腐败黑洞。

学生的教材教辅不同于一般的图书商品。像市场化发行的图书,如果定价太高,消费者不买就是。但对学生来说,教材是一种不可或缺、非买不可的“必需品”。每一位上学的孩子,不管是小学生、中学生还是大学生,离开了课本就无法上课。为此,我们教材的统一发行和统一定价,应当充分考虑这一特性。

按照现行《中小学教材价格管理办法》的计算公式:教材零售价格=(印张单价×印张数量+封面价格+插页价格×插页数量)×(1+增值税率)。(国家计委、教育部、新闻出版总署2001年6月7日颁发)来看,如果有关部门的教材定价已经“十分合理”,为什么上述的教材“回扣”,还有那么大的空间呢?教材价格问题直接涉及的部门有教育、出版和发改委等。为此,上述教材回扣“漏洞”,又由谁负责堵漏,并从严监管呢?

此外,这些年教材的纸张越来越好,越来越厚,印刷成本越来越重,书价也越来越贵;各地教材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统一定价,并未考虑到城乡和地区贫富差异,亦不尽合理;同时学生课本只用一次,没有多次重复使用……一方面过多地耗用资源,一方面加重了家长经济和孩子书包的负担。凡此种种,也都属于教材价格的“水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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