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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定位素质教育

2005-10-12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中央教科所教育理论研究部主任、研究员 方晓东 我有话说
目前,我国的基础教育的目标定位,从理论上讲具有双重职能,一是为高一级学校输送合格毕业生,二是为各行各业培养劳动者。但在实践中,以及人们的认识上,却把基础教育作为从低到高的选拔和淘汰制度,即是为高一
级学校特别是大学输送毕业生,最终要培养的是大科学家、大艺术家、名人明星等社会高级人才。因此,基础教育的课程设置、评价制度等都是为上述目标打基础的,而作为一个合格公民的所应具备的生存能力、发展能力、社会参与能力和继续学习能力,如人们在现代日常生活中的基本需要等必备的生活能力和社会常识往往被忽视了。

在全社会以高考论成败的评价体系中,我国只有20%的学生可以实现预期的目标,经过激烈的升学大战,进入高等院校,而其余80%的学生只能以失败者的心态进入职高或走入社会。而这些学生却缺乏谋生的本领和能力。我国实行独生子女政策,一个孩子寄托着一个家庭的全部希望。在采访和座谈中,很多家长都表示,其实他们都想对孩子进行全面的素质教育,但是都怕高考,目前的状况是一种很无奈的选择。因为孩子不能输在起跑线上,通过择校想办法把孩子送进好的小学、重点中学、重点大学,就意味着将拥有好的工作和好的生活。如果孩子考不上大学,就是全家的失败。看到孩子学习很苦,家长虽然心疼,但还必须违心逼着孩子苦读书。受高考指挥棒的影响,学校的升学率直接影响学校的生源、效益和校长、教师个人的荣辱。在这种情况下,谁都不敢冒险全面推行素质教育。

我认为,当务之急是要把转变教育观念作为推进素质教育的基本前提和首要任务,要树立正确的儿童观、教育观、质量观、课程观、教学观、教师观、人才观,使素质教育的思想观念深入人心。与此同时,基础教育目标定位应着眼于培养合格公民,据此应重新研究确定培养公民必备素质的基本课程和评价标准,使每个学生的个性都得到充分的发展,进而全面提高民族的整体素质。省市级政府要大力推进体制创新,因地制宜构建完善的国民教育体系和终身教育体系;通过立法,确保学校教育均衡发展和教育机会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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