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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经费不足的苦涩和无奈

2005-10-14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廖建江 我有话说
湖北省襄樊市襄阳区法院日前开庭审理了一起民事案件:襄阳区审计局原局长状告现任局长,要求局里支付7年前为修建机关食堂集资的本金及利息近4万元。由于原、被告双方是一个基层审计部门的原、现任局长,此案在当地引起轰动。

在人们普遍为审计监督叫好的时候,发生了“审计局长告审计局长”这样的官司,多少让人

感到有些苦涩和无奈。这起因集资而引发的案件,暴露出的是基层审计工作的经费困境。报道说,襄阳区审计局主要是靠罚没款收入来发工资和维持日常运转,以弥补财政拨款的不足。今年由于企业改制,审计对象减少,罚没款收入不到位,造成了困境立见。

要靠罚没款来“养活”自己,这样的情况,在一些基层审计部门中并不少见。前不久,南京市审计局局长储永宏就向媒体坦言,当前审计经费严重不足,已影响到审计机关尤其是基层审计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可想而知,在经费不足的大环境下,一些地方审计机关的审计行为必然失范。正如一位在襄阳区审计局工作了8年的职工所说的那样:“靠罚款来维持生计,审计的威信正在丧失。”如果让这种现象泛滥下去,要如李金华审计长所说的当好国家财政的“看门狗”,显然是难称其职的。

“要让马儿跑,就得让马儿吃上草”,这是一个很浅显的道理。目前多数地方解决审计经费的方式,不可避免地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刚性的约束不够。要有效改变这一状况,当务之急是,研究和探索一条适合我国国情的审计机关经费保障法制化的路子,形成一种解决审计机关经费问题的有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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