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迟到的诺贝尔经济学奖

2005-10-18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廖家财 李仁贵 我有话说
瑞典皇家科学院2005年10月10日宣布,将本年度诺贝尔经济学奖授予以色列耶路撒冷希伯来大学理性研究中心的罗伯特・奥曼(RobertJ.Aumann)教授和美国马里兰大学经济学系暨公共政策学院的托马斯・谢林(ThomasC.Schelling)教授,以表彰他们“通过博弈论分析而增进我们对冲突和合作的理解。”这是博弈论领域自诺贝尔经济学
奖设立以来的第二次获奖,第一次获奖是1994年,著名博弈论专家约翰・豪尔绍尼(JohnHarsanyi)、约翰・纳什(JohnNash)和莱因哈德・泽尔藤(ReinhardSelten)因非合作博弈均衡领域的开创性贡献获得当年的诺贝尔经济学奖。

博弈论领域的两次授奖有着一定的联系。早在1994年,适逢约翰・冯・诺依曼和奥斯卡・摩根斯腾合著的《博弈论与经济行为》这一奠定现代博弈论基础的巨著诞生50周年之际,博弈论成为候选当年诺贝尔经济学奖最热门的领域,博弈论领域的著名专家也自然成为当年度诺贝尔经济学奖最热门的候选人。在最具竞争力的6位候选人中,除获得当年度诺贝尔经济学奖的三位经济学家豪尔绍尼、纳什和泽尔藤以外,还包括本年度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奥曼和谢林,以及著名的合作博弈论专家劳埃德・夏普利(LloydShapley)。由于博弈论可以划分为合作博弈与非合作博弈两大领域,鉴于非合作博弈在经济学领域中应用更为深入,而合作博弈则似乎在政治科学等其他社会学科中应用更为广泛,因而,在非合作博弈均衡领域做出杰出贡献的三位博弈论专家豪尔绍尼、纳什和泽尔藤最终问鼎了1994年度的诺贝尔经济学奖。为奥曼、谢林、夏普利等最有竞争力的候选人留下了一时的遗憾。

不过,根据诺贝尔经济学奖授奖的"平衡"规律,继非合作博弈领域授奖之后,合作博弈领域很可能成为博弈论中的下一个授奖领域。今年正值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60周年,奥曼和谢林终于因应用博弈论解释冲突和合作行为而获得了2005年度诺贝尔经济学奖。也许,奥曼和谢林的获奖与值第一颗原子弹爆炸60周年之际将诺贝尔和平奖授予国际原子能机构及其总干事巴拉迪具有“异曲同工”之处。

现代84岁的谢林被看作非数理博弈理论领域的先驱。在20世纪50年代核武器竞赛的背景之下,谢林的代表性著作《冲突的战略》表明了他将博弈论作为社会科学的统一分析框架所具有的远见卓识。诺贝尔经济学奖颂词充分肯定了谢林的贡献:“某一方可以显而易见地限制自己的选择,以此强化自身的(竞争)地位;报复的能力可以比之抵御攻击的能力更为有用;以及不确定的报复比之确定的报复更为可靠和更为有效。”评委会说,这些见解“已经证明与化解冲突和努力避免战争有着相当大关联”。谢林还对犯罪、抗议和恐怖主义进行了深入的研究。他认为“毁灭”要比“建立”容易得多。经济学理论不仅要研究并防止战争带来的大毁灭,也要分析犯罪和恐怖主义的根源,为构建和谐人类社会夯实基础。

如果说谢林教授对博弈论的主要贡献在于应用的话,那么奥曼教授的贡献则更多的是数学分析,谢林在谈到自己和奥曼之间的区别时说:“我把自己看成是博弈论的使用者,而不是博弈论学者,能跟罗伯特・奥曼这位真正的博弈论学者共同获此殊荣,我感到非常的荣幸。”现年75岁的奥曼教授拥有以色列和美国双重国籍,在当代的博弈论研究中几乎没有他未涉足过的领域。他的研究具有与众不同的广度和深度,他的科学贡献从基本概念、学科的发现与形成到适当工具与方法的发展在分析不同具体问题中的应用,都具有开创性的进展,他在建立并使博弈思想和经济理论思想的轮廓更加清晰方面起了极其重要的作用。特别是他的重复博弈理论对于解释复杂纷繁、充满冲突和合作的现实世界具有重要意义。正如诺贝尔经济学奖颂词中所说:“罗伯特・奥曼是正式对所谓‘无限重复博弈’作全面分析的第一人。他的研究准确确认了倚赖于长期关系,一段时间内可以维持什么样的结果。”

在现实世界的许多场合,一个长期的关系比之于一个一次性的交往更容易保证合作的维持。因此,关于短期博弈的分析往往具有局限性。重复博弈理论增进了我们对于合作先决条件的理解:为什么当有许多博弈方的时候,当这些博弈方互动不太频繁的时候,当这种互动关系有破裂的可能的时候,当时间视界很短的时候,或当其他方的行为不能被清楚地观察到的时候,情形变得会更为困难。对这些问题的洞察有助于解释诸如价格战和贸易战之类的经济冲突以及为什么有些群体在管理公共资源方面会比其他群体做得更为成功等问题。关于重复博弈的研究方法清楚地阐明了从商业行会和有组织的犯罪到工资谈判和国际贸易协定等许多制度或惯例的存在理由。许多新的精深的观点和概念由此产生。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和第一颗原子弹爆炸60周年之际,人们期望着实现人类社会的永久和平。奥曼和谢林的获奖,不仅是对他俩的肯定,也是对全球经济学家对人类实现和平构建和谐社会所做出贡献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作者单位:浙江经贸学院、中国社科院经济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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