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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和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2005-10-26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编辑 袁祥 我有话说

了解民意要有新途径

纪尽善

最近,中共中央发出通知,转发中共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进一步发挥全国人大代表作用,加强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度建设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

。《若干意见》强调要提高议案提出和处理的质量,提高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提出及处理的质量。我体会到努力了解民意、反映民声是人大代表提高议案建议质量的一种有效方法和途径。

今年1月28日“两会”前夕,我在《人民网》上公开发表了关于制定《公民生活基本保障法》、《我国农民工权益保护法》和《我国企业信用法》三个议案草案,向广大网民征求意见、建议。在短短的时间内,得到了300多位网民的大力帮助和支持。

我在《人民网》上向广大网民征求意见、建议的第三天,河南省西峡县委党校网友陈红源在《我看纪代表在人民网上公开征集议案建议》中评论指出――

在网民的留言中,除了对议案留下宝贵意见和建议外,更多的是对纪代表和人民网这种做法的赞许和肯定:“人大代表通过网络、通信甚至走访等多种方式收集和反映民声是一种非常能够体现新时代社会进步的政治民主方式,应该大力弘扬和提倡。”“人大代表的这一举措是一大进步。”

通过网友热情洋溢的帖子可以看出,大家是很为纪代表和人民网的这一做法叫好的。那么,这种做法好在什么地方呢?

第一,议案在正式提交前先让民众“过目”,征求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这是人大代表尊重选民、密切联系群众、密切联系实际的体现。作为人大代表,一要做好“代”,二要做好“表”。“代”,当然是代表选民、代表人民群众;“表”,当然是表达真实情况,表达客观需要。纪代表将他的议案在提交之前先广泛征求民众的意见,一是对完善他的议案有好处,二是对代表能如实反映群众意见、尽职尽责有好处,三是对群众监督人大代表的具体工作也有好处。

第二,这种做法使人大代表征求群众的意见多了一条有效的途径,并且使征求意见的过程更方便快捷。我国的政体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代议制”是我国法定的民主形式。目前,各级人大代表与选民的比例都很大,就全国范围而言,本届全国人大共有2900多名代表,他们与全国13亿人口总数的比例高达1:40多万,也就是说,1位全国人大代表平均要代表40多万人的心声,或者反过来说,有40多万人的意见要全靠1位代表才能得到反映,这在很大程度上增加了代表采集意见的难度,人大代表要广泛地倾听群众的意见在具体实践中也很难操作。为此,必须借助于一定的科技手段,搭建一种先进的交流平台,让人民的意见得以充分发表、观点得以尽情表达,才能使代表的议案在广泛地采纳了群众的建议和意见后,修改得更加贴近群众、更加贴近老百姓的实际生活,纪代表和人民网的这种做法较之于传统的做法,不但使议案在广泛性、客观性上有所提高,而且使征求群众意见的过程更高效快捷、更与时俱进。

第三,这种做法可以使民众更好地体验到“人民当家作主”的实际感受。由于“代表制民主”的特点,在社会政治生活中,大家对“人民当家做主”的实际感受并不是很直接、很深刻,而纪代表的这种“主张”和人民网的这种做法,却无形中使这种“简接”的民主变得更加直接清晰。广大网民通过简单的一个留言或一个跟帖,体会到的是自己发言权和参政议政权的实际分量和有效行使。由此,主人翁的感觉也就油然而生了。以上网友一条条言真意切的留言,字里行间充满着喜悦赞赏之情,就足以说明这个问题。

第四,这种创新之举本身对改革与完善我国人大制度具有普遍的推广价值。我国的人大制度在全球范围内是一个独创,它是符合中国实际国情的,但也是需要不断完善的。在这方面,我们没有先例可以借鉴,而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紧迫性又不允许我们花更长的时间“理论”来“理论”去,我们只有在实践中不断地进行点点滴滴的创新与探索,才能最终使我国的人大制度从理论到实践都得到完善。纪代表的做法能得到人民网的大力支持,给我们一个很好的启发,那就是代表与民众之间的交流与沟通在现代发达的信息技术条件下完全可以得到更高效、更充分的实现,甚至可以实现联系上的实时互动,目前我国人口不断增长,但人大代表总数却不能随人口无限增长,代表们的意见要更全面、更广泛、更符合实际,仅仅依靠某一个代表去走访、去逐个的采集意见是很艰难的。纪代表和人民网的这种尝试,使人大代表采纳民众意见的过程更高效、方便和快捷,这是很值得各级人大认真研究和推广的。

没想到网友在留言中对我和人民网这种做法如此赞许和肯定。

在这三份议案草案公开上网征求民意的过程中,我深感广大社会民众对人大代表和人大工作有着高度热忱,给予了大力的支持。

议案草案征求民意以来,我每天都上人民网,关注这些评论。并根据网民的意见和建议对这三份议案草案进行修改、补充和完善。通过吸收广大网民的意见与建议,议案的内容更完善、更充实,议案的质量也有所提高。

作为人大代表,我也感受到来自选民的压力,感到应该更自觉地站在人民大众的立场,自觉地关注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努力了解民意、反映民声,努力提高议案和建议的质量,努力为解决热点难点问题建言献策。(作者为四川省参事室副主任、西南财大博士生导师)

既要“敢言”又要“慎权”

陈舒

《若干意见》提出:“必须坚持走群众路线,以人为本,把维护和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人大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人大代表要把反映人民的心声、民情、民意作为自己的基础工作。对人民群众来信来访,我都耐心接待,认真讲解法律规定。如一批退休工人给我来信反映不服工厂取消他们原有的退休金补贴,并且要上访。我向有关部门了解有关规定,得知这是企业可以行使的自主权,政府不能干涉,即向他们作出耐心解释,使他们打消了集体上访的念头。但对人民群众反映确有依据的事情,人大代表也要“敢言”。2004年年中,当时高法和高检都宣布清理超期羁押工作已基本完成。我收到一个犯罪嫌疑人家属的来信,反映他的家人已被关押了1000多天,案件在不同的司法机关内踢皮球,至今没有得到处理。恰逢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领导来广东了解基层建设情况,我就超期羁押的问题反映了自己所了解的情况。在全国人大的监督下,高法和高检又启动了对超期羁押情况的补充清查工作。虽然后来有人写匿名信到省人大常委会,指责我“越权”,但我认为一个人大代表在正当履行代表职责的时候不应该、也没有必要顾虑。我坚持一点,那就是人大代表的“敢言”,应该是在正常履行职责的场合,在人民代表大会上、在人大提供的平台上。

人大是一个代议制的集体行使权力的机关。因此,我认为作为人大代表也有一个“慎权”的问题。我们知道,民主和法制的最核心的问题就是:任何的权力都是有制约的。人大代表的权力同样也是有限制的。比如对于群众所反映的一些个案,代表如果从监督“一府两院”的角度来反映群众的意见,这是应该做的。但是,如果人大代表自己走到处理事情的过程中,就并不合适。代表不能什么事情都插上一脚,对什么事情都随意发表意见,这样就形同滥用职权,会打乱社会的秩序。(作者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广州市律师协会秘书长)

坚持党的领导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

徐景龙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设的历史表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人民群众的正确选择,体现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和社会主义民主的广泛性。不搞多党轮流执政、不搞“三权鼎立”、不搞“两院制”,坚持人民代表大会统一行使国家权力,是具有中国特色的根本政治制度,是具有无限的生机和活力的根本政治制度。作为全国人大代表必须进一步坚定履行好代表职责的信心,大力提高履行代表职责的综合素质,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贡献自己的力量。

人大代表是人民代表大会的主体,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其作用发挥得如何,不仅直接关系到各级国家权力机关职权的有效实施,而且关系到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完善和发展。作为一名全国人大代表,一言一行都要想到自己肩负的责任,无论是参加人代会期间的工作,还是闭会期间的活动,都要认真负责地行使好各项权利,并履行好各项义务。同时,在工作中应当具有宏观意识和全局意识,不能光从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的利益出发考虑问题,而应当将国家利益和地方利益统一起来,从根本的、长远的、重大事项上考虑问题,反映问题,为进一步促进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尽职尽责。(作者为安徽省亳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推进依法治国进程

赵林中

《若干意见》提出要提高议案、建议、批评、意见提出的质量。我想,深入体察和了解民情,将人民的声音和意志准确地传递给党和国家,使党和国家在立法和决策时充分体现人民的意志,这是代表的基本职责。但代表一个人的力量、精力、知识有限,除了自身的努力,还要党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人民群众的广泛参与。

我的做法是,每年收到召开会议的正式通知后,就向当地人大常委会报告,请求协助征集议案、建议,人大常委会有关部门以文件形式向全市政府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学校、医院发出通知并转发我的报告,当地的报纸、电视台、人民广播电台随后作相应的报道,向全市各界公众发出这一信息,从而使征集面覆盖到当地的角角落落。从1998年九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开始,连续八年都是这样。九届全国人大期间,由我提交和参与提交的议案、建议有377件,其中由我为主提交的237件,2003年至2005年十届全国人大的三次会议上,我提交和参与提交的议案、建议就有461件。

同时,认真做好议案建议的答复处理。凡有答复的,都给提出人、当事人一个交待,尊重人民群众的思想成果和劳动成果。对议案、建议、意见征集和上报的全部工作底稿和人大的答复件,专门整理成专卷保管于企业的档案馆,还分送给市委书记、市长、市人大、组织部等有关领导,供他们工作参考。

我觉得,应当通过人大代表的工作,让民意表达成为社会生活的常态,让“为民作主”向“由民作主”转变,由此推动依法治国进程,合力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作者为富润控股集团(浙江)董事局主席)

代表履职须把握好“长宽高”

童海保

《若干意见》的发布,是我国民主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标志着我国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工作驶入了快车道。我认为,代表履职须把握好“长宽高”三个度,即认识上的长度、行动上的宽度和保障上的高度。

认识上的长度。全国人大代表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应当积极参政议政,关注国家政权建设、立法工作、经济发展、社会管理等大事。但他们都来自不同的岗位,专业、阅历也不同,对如何当好全国人大代表的理解不尽相同,思想认识必然有所差异,而保持认识上的长度必能改进其履行全国人大代表职务的方式,促进履职工作效率的提高。

首先,抓好专业知识学习,包括政治、法律、经济、社会各学科的专业知识的学习。与发达国家的议员相比,我们人大代表的素质亟待提高。其次,要把握事物发展的前瞻性,这是从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的转变。特别是提交立法或修法的立法议案,如果不用发展的眼光来研究现实的问题,便很难获得有益的成果。第三,要强调履职的计划性。计划性是代表履职经常性、高效性的重要保证。

行动上的宽度。提交议案是人大代表履行职责的首要任务。能否提交高质量的议案,直接反映了人大代表的参政能力和参政水平。要提交高质量的议案,首先必须精心选好题,认真调研,力求使撰写的议案、建议既有深度又有宽度。我认为,在形式和内容上要坚持把握以下六点:一是关注民主法制进程。二是关注反腐败工作大局。三是关注社会热点。四是关注弱势群体保护。五是推进法制建设进程。六是关注工作中的实际困难。

保障上的高度。总体来说,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由宪法、法律和政策等各方面予以有力的保障,《若干意见》再次对此进行了明确和强调。但是,我们也应清醒地认识到,这种保障在机制上与体制上都还存有亟待完善之处。我们要借此东风,在体制和机制上进一步完善人大代表制度,通过修订《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代表法》,为代表履职提供时间和空间,在代表履职的长度、宽度和高度上提供保障。(作者为安徽省马鞍山市金家庄区检察院检察长)

发挥代表的监督作用

陈庆耀

人大工作的本质在于维护和实现人民的权利。作为人大代表,要始终把“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作为座右铭,为人民群众诚心诚意办实事,尽心竭力解难事,坚持不懈做好事。要把《若干意见》中有关代表视察、执法检查和督办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等规定落到实处,真正使代表的监督作用得到充发发挥。从以往的实践看,搞好代表监督工作,关键要在求实效上下功夫。建议在内容选择上,每次组织视察、检查前要事先征求代表的意见,让代表自由选择自己比较熟悉的专题;人员组成上,改变“大呼隆”、“一窝蜂”的做法,最好一个团在十人左右,视察检查过程中再分为两三人一个小组进行活动;组织形式上,不要层层陪同,不走“既定路线”,让代表能够深入基层,接触群众,掌握真实情况;视察检查建议的督办情况,要及时向代表反馈。当前,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司法不公是广大群众呼声最强烈的问题之一,建议进一步深化执法检查工作,督促各级部门依法办事,促进司法公正。(作者为武警福建省总队政委)

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贡献

马巧珍

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又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民主氛围和法制保障。二者相辅相成、相得益彰。人大代表要通过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大力推进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及时解决国家及本行政区域内法津法规实施中涉及全局的、带有普遍性的矛盾和问题,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法制保障。同时,要通过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围绕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抓住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带有全局性根本性的重大问题,监督和支持“一府两院”推进工作。并且,通过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权积极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组织保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为任用干部的标准,坚持通过执法检查、工作视察、评议述职等监督形式,监督和支持国家机关和“一府两院”选任干部按照人民意愿和社会需求依法运用公共权力,廉政勤政,依法行政。人大代表置身选区、选民之中,要通过自身作用影响和带动人民群众自觉为构建和谐社会贡献力量。(作者为山西省晋城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为代表知情知政搭建平台

王午鼎

《若干意见》的内容虽然主要针对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全国人大代表,但是我认为,对于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工作,也具有极强的指导作用。我身为上海浦东新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要准确领会九号文件的精神实质,在工作实践中加以贯彻落实。一是为代表知情知政搭建平台。代表的知情知政是提高代表履职能力的重要途径。我们要完善政府每季度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的制度,结合代表关注的热点和常委会审议的议题,通过举办专题情况通报会、政情咨询会,在基层建立“代表之家”,向代表提供“一府两院”工作情况的资料,以及组织代表参加执法检查、工作视察、旁听法院庭审等活动,促进代表知情知政。二是为代表了解社情民意搭建平台。我们要完善代表联系选民活动,对代表在联系选民活动中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积极疏通渠道,加强督办。同时,要完善代表参与信访接待制度,使代表亲身感受人民群众的意愿和要求,了解人民群众急需解决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并协助代表约见“一府两院”有关负责人,积极推动群众反映问题的解决。(作者为上海市浦东新区人大常委会主任)

尽职尽责当好代表

陈慧珠

《若干意见》和五个相关工作文件,很好地回答了在发挥全国人大代表作用方面存在而又必须回答的问题,明确规定要保障代表的知情权,使代表知情知政,为代表深入审议各项报告和议案提供信息,创造条件;明确规定了代表在闭会期间的主要活动内容,其中增加了专题调研,应邀参加全国人大常委会组织的执法检查、立法调研等内容,明确了代表列席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的要求;明确了闭会期间代表活动的组织以及经费保障;对代表在闭会期间的活动方式、持证视察、联系群众的方式,处理人民群众递交的申诉等各种材料的方式和途径等作了规范;出台了议案处理办法,代表建议处理办法,对议案和建议本身的质量、处理质量和建议办理的检查督促工作等提出了明确要求。所有这些都为加强和规范全国人大代表的履职活动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有力的支持和保障,这无疑是十分必要且非常及时的,对进一步发挥全国人大代表作用,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将发挥十分重要的作用。我们一定要按照这些精神,尽职尽责当好代表。(作者为福建省南平市政协副主席)

健全履职的各项具体制度

李金生

建立健全代表依法履行职责的各项具体制度,进一步增强代表工作的实效,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内容。要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必须切实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要保障代表的知情权。拓宽代表知情知政的通道,畅通反映社情民意的渠道,使代表及时了解本社区的发展形势和相应对策,创造代表履行管理地方国家事务权力的条件,提高代表履行代表职务的能力。

要增强代表活动的实效。代表在闭会期间的视察和专题调研等活动,是掌握第一手资料,为审议和建议作准备的过程。要围绕工作大局、围绕改革发展稳定中的重大问题、围绕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选好题目。同时规范代表的活动方式,并做好服务工作,精心组织好代表活动,及时转交代表的建议和意见,督促承办单位认真研究处理并负责答复,为代表依法履职提供保障,确保代表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要加强代表履职的制度建设。人大代表要想充分了解和知晓民意,就必须深入到人民群众中去倾听和感受,必须深入基层搞调查。因此,必须加强制度建设,以制度来保证代表认真履行职责,使代表的行为从选民的信任变成自己应尽的义务。(作者为上海市金山区人大常委会主任)

提高议案与建议的质量

王福强

全国人大代表提出高质量的议案与建议、批评和意见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必须本着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针对政府工作中长期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深入实际、广泛调研、认真思考、归纳总结。特别要强调充分发挥在基层的全国人大代表的作用,因为他们生活在人民群众中,接触实际多,第一手资料翔实准确,归纳总结出的问题人民群众关注度高,提出的观点准确,建议的操作性好。

基层代表要更好地发挥作用,提出高质量议案与建议、批评和意见是发挥代表作用的重要体现。人大代表在实际工作中,一定要结合实际,认真调研,深入研究,才能提出好的议案与建议、批评和意见,只有这样才能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法定渠道,反映人民群众关心的问题,提出适宜的解决办法,推动社会和谐发展。(作者为农工党河北省副主委、省信息产业厅副厅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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