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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人权合作的典范

2005-11-01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本报记者 汪嘉波 我有话说

由中国人权发展基金会、中国国际交流协会、德国艾伯特基金会共同举办,以宪法、法律与人权保障为主题的中德第七届人权研讨会10月28日在京隆重举行。来自德国政府、议会和司法机构的众多知名人士与全国人大、最高人民法院及相关部委的代表围绕着人权保障的话题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和交流。

参加会议的中德代表都

十分看重“中德人权对话”的意义和作用,认为这是两个国情差别较大的国家深入展开人权合作的良好机制。德国联邦议会议员施特雷塞尔认为,德中人权对话不仅是知识、经验和意见的交流,还是对进一步推广人权作出的贡献。中国人权发展基金会副会长杨正泉认为,中德就相互关心的人权问题进行坦诚、友好的交流,不仅增进了相互间的理解和友谊,而且树立了不同国家、不同社会制度之间人权友好对话的典范。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乔晓阳在发言中指出:本届中德人权研讨会再次证明,中国在人权问题上一贯主张各国间相互尊重、不搞对抗和加强对话的立场受到了国际社会的积极响应和广泛支持,它有利于进一步促进中国与国际社会在人权领域的合作,进而改善中国的人权状况,促进中国人权事业的发展。

中德人权研讨会是两国政府“法律交流与合作”的长期项目。1999年以来,中德两国已成功举办了六届人权研讨会。双方在相互尊重的基础上,就涉及人权发展的社会、经济、文化、青少年权益、妇女权益、非政府组织、社区建设等议题进行了广泛而又坦诚的探讨与交流,求同存异,不断扩大共识。

中德双方对此次研讨会十分重视,两国媒体也对研讨会给予极大关注。采访会议的几位德国记者表示,他们对德中一年一度的“人权对话”抱有浓厚兴趣,认为这是一个双方在人权问题方面建立理解、信任和合作关系的有效机制。他们表示,这样的对话平台使德国乃至整个欧洲有机会更多地了解中国人权发展的现状和前景,因为每次“人权对话”都能让他们“听到新的声音,增加新的感受”。德国记者表示,中央党校教授李云龙先生和清华大学教授李希光的发言值得关注。李希光说,他更愿意从孔子“和而不同”的理念出发来讨论当代国际社会背景下的人权问题,人权议题首先是现实问题。李云龙则从4个角度论述当代中国社会转型与人权的关系。他认为,中国人权事业改革开放20年来的巨大发展是市场经济、政治民主、法制建设和社会转型的必然结果,中国人权事业将随着中国经济和社会的全面发展进入新的发展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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