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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客不能盲目追求人气

2005-11-03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汤啸天 我有话说
玩电子游戏的人群中,有沉迷其中不能自拔者;玩手机的人群中,既有高雅的“短信写手”、“彩信高手”,也有内容离奇、荒诞乃至色情的短信、彩信编造者;网络聊天的人群中,“裸聊”以及网上“结婚”的“夫妻”已经不是个别现象;随着博客网站的出现,“网络日记”也使得一些从来没有写日记习惯的人,整体在网上炮制专门给
别人看的日记。

按照某些博客玩家的说法,博客享受的是随时随地的自由。一旦成为博客玩家,将相当于拥有自己的杂志、电台、电视台,可以随心所欲记录和表达自己。从这个意义上说,每一个博客玩家都是现代传播技术的使用者,传播内容的制造者或者提供者。博客玩家可以成为建设和谐社会的推动力量,也可能成为有害信息的制造者、传播者。

如果我们从内容角度分析博客玩家迅速增多的原因,在博客平台上展示作品的原创性和大众性是不可忽视的。“每个人都是生活的导演”,决定了博客玩家的平民心态,他们想要释怀的是自己的生活及其感悟。对释怀的最直白的理解就是释放自己的情怀,一方面主体所能企及的只是自身的所感所思,另一方面主体自身就是社会普通公众之中的一员,只要不是矫揉造作,他们反映的就是平民。如果为博客网站作“轨迹线”分析,我们可以作出如下描述:针对公众厌烦“老套”的趋新心理→提供个性鲜明的原创作品→吸引初期受众的眼球→得到追捧式的反馈→提供个性更为鲜明的原创作品→进一步吸引公众的眼球→形成行为导向。从以上分析可见,张扬个性与受到追捧是互为基础、互为刺激的互动因素。为了片面追求“点击率”而带来的商业利润,内容的浅薄、煽情、低俗,形式的离奇、怪异、荒诞,甚至用“身体写作”的荒唐局面都可能出现。正是博客作品的趋新与求异,才受到了共鸣者的热烈追捧,也为自身的生存争得了立足之地,开辟了广阔的空间。有人说,博客玩的就是“人气”。此言不虚,没有“人气”的博客是玩不下去的。但是,绝对不能误以为有人叫好、有人捧场,就一定是正确的。博客玩家必须警惕因为盲目追求“人气”而走偏方向;也正因为博客能够聚集“人气”,博客玩家的社会责任就随之而生。

在上个世纪40年代,美国的新闻自由委员会就提出了社会责任理论,提出传播媒介有义务对社会承担一定的责任。媒介“必须在现存法律和制度的范围内进行自我约束,不能煽动社会犯罪,不能传播宗教或种族歧视的内容”。今年10月7日,新加坡首次对两名在博客中发表种族煽动性言论的年轻男子判刑。据新加坡亚洲新闻台7日报道,这两名青年被指控在今年4至6月份分别发表了有种族性言论的网络日记,并在网民之间引发了激烈争论。其中一人被判处一个月监禁,另一人被判处一天监禁,并被处以5000新元的罚款。法官在判决时说,在互联网上发表自己言论的权利不可能是毫无限制的,发表针对种族或者宗教问题的煽动性言论会引起社会的混乱。笔者认为,博客玩家以网络上的点击率、关注度、支持率作为自我实现的一种方式,也是无可厚非的,但是,博客玩家必须谨防网上“人来疯”。“人来疯”的原意是指,越是人多的时候,越会显得潇洒自如,甚至会在众人瞩目的刺激下出现超常的发挥。问题的关键是,一旦超常发挥的方向出现偏移,后果就不堪设想了。网络空间的活动具有极强的匿名性,表演者头戴“面具”,追捧者也是隐身的,在“匿名效应”的刺激下,另一种被称为“群体极化”的行为很可能出现。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可以看到这样的实例:当三人同行时,只要有其中一人“打破沉默的墙”,在“责任分散”的心理误导下,抢东西的罪过感似乎消失;当有30人动手抢东西时,随从的人数将大于首先行动者;如果现场有300人哄抢物资,不去拿点什么回家,就好像“吃亏”了似的。心理学将此种情况称之为“群体极化”,即:人多是一种壮胆的因素,越是人多杂乱的场合,在“没有人知道我是谁”的心理误导之下,错误行为会被“哄抬”到极端的程度。

由于博客玩家不是专职的记者、编导,与正规媒体相比较难承担报道性的任务,其制造和上传的作品绝大多数属于自我的释怀,故此,博客玩家的自我约束更为重要。追求“人气”旺盛并非不可,关键是用什么聚集“人气”。“人气”总是来自陌生人的关注。在通常情况下,互相熟悉的人相处会自然而然地在相互之间产生约束力,而面对陌生人的时候,“人来疯”效应出现的概率大大提高。任何主体在向陌生人展示自我的时候必须切记,博客正在“剥”下你的“壳”,张扬个性绝对不能逾越法律的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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