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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纸上药品广告九成不合法

2005-11-03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范又 我有话说

今年1月至7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181份报纸发布的10598次药品广告进行监测,从中发现违法发布药品广告9680次,违法率为91.3%;对35家地市级电视台(频道)发布的20792次药品广告进行监测,发现违法发布药品广告9573次,违法率为46%。对监测中发现的违法广告,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均已依法移送工商行政管理

部门查处。

为增强公众对违法虚假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的识别能力,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统一部署下,10月15日,全国县级以上城市同时开展了“关爱健康――拒绝虚假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宣传日活动。当日,各个城市都设立了宣传点,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执法人员解答人民群众提出的问题,并将宣传资料分发到当地的主要药店和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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