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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三农”

2005-11-07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本报评论员 我有话说

我国有13亿人口,9亿在农村。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决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的关键,也是关系党和国家工作全局的根本性问题。农业丰则基础强,农民富则国家盛,农村稳则社会安。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指出,要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要

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坚持从各地实际出发,尊重农民意愿,扎实稳步推进新农村建设。这是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在新形势下统筹城乡发展的重大战略决策,它对于加强农业基础地位,改变农村落后面貌,提高农民生活水平,全面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建设富裕、文明、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中国广大农民的心愿,也是许多有为之士的努力追求,更是中国共产党人的奋斗目标。

新中国成立之前,曾有一批学者和实业家为使中国农村摆脱积贫积弱的面貌,以各自的方式进行探索,从事“新乡村建设”活动。他们有的带领专家进行乡村建设实验,进行社会调查,扫除文盲,开办平民学校,推广合作组织,创建实验农场,传授农业科技,改良动植物品种,倡办手工业和其他副业,建立医疗卫生保健制度;有的办起“乡治讲习所”,开展“村治运动”,创办乡村建设研究院,开启“乡村建设”实验,建立乡农学校,推行社会改良,禁烟、禁赌、放足、办合作社等。有些爱国实业家以乡村现代化为目标,以交通运输为龙头,开展了大规模的经济建设。这些乡村建设的实践探索,在不同程度、不同范围内取得了成绩。然而,在当时那种半殖民地、半封建的社会背景下,这些探索基本上属于知识分子倡导的社会改良及其实验,不可能从根本上改变农村面貌。

新中国的建立,使中国农村翻开了崭新的一页。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广大农民走上了社会主义阳光大道,农业和农村开始发生历史性变化。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农村家庭联产承包制的改革实践,极大地推动了中国经济和社会前行的车轮,加速了工业化、城镇化、现代化的步伐,也为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奠定了雄厚的物质基础。

中国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邓小平高度重视农村问题。他说,我们的改革是从农村开始的,在农村先见成效。“农村改革的成功增加了我们的信心,我们把农村改革的经验运用到城市,进行以城市为重点的全面经济体制改革。”

邓小平还说,中国社会主义农业的改革和发展,从长远的观点看,要有两个飞跃。第一个是实行家庭联产承包制,第二个是科学种田和生产社会化,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发展集体经济。“农业问题要始终抓得很紧。”

党的第三代领导集体同样高度重视农村问题。江泽民同志指出:“我们的基本国情决定了,抓住农村这个大头,就有了把握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主动权。”党的十五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建设“富裕、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新农村”。

党的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审时度势,科学决策,把农业、农村、农民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体现了农村全面发展的要求,是巩固和加强农业基础地位、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举措。要实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建设新农村的战略目标和战略举措,表明我们党对解决“三农”问题的认识达到了新境界。建设新农村的宏伟目标,将指引亿万中国农民走上一条全面发展的幸福大道。

建设新农村,是科学发展观在中国广大农村的具体实践,并为这一伟大实践找到了一个最佳着力点。

建设新农村,“新”就“新”在城乡统筹发展,“新”在工农业协调推进。这样的发展是我国农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本质要求。

建设新农村,“新”就“新”在相关制度的配套完善、综合推进。它无疑将使农村社会各项事业全面发展,在全国广大农村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本世纪头二十年,是我国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然而必须看到,制约我国农业和农村发展的深层次矛盾尚未消除,促进农民持续稳定增收的长效机制尚未形成,农村发展还存在诸多突出的矛盾,比如农村的交通、通讯、自来水、农田水利等基础设施严重不足,农村文化、教育、卫生等社会事业发展滞后,农民收入水平明显偏低,增收难度明显加大,农村经济发展的主力军结构不合理,大量的青壮年劳动力外出打工,留下的多是妇女、儿童和老人等等。如果不能很好地解决这些问题,不仅会影响到“三农”问题的解决,还会进一步加剧城乡差距,影响社会的和谐安定。

“求木之长者,必固其根本,欲流之远者,必浚其泉源”。在新的历史背景下,党中央提出建立以工补农、城乡互动、协调发展的新型城乡关系,显得尤为重要,也非常适时。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对新农村的建设目标和要求作了科学概括,这就是:“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仅此二十个字,充分体现了新形势下我国农村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全面发展的要求。

新农村必须生产发展。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千方百计把农业生产搞上去,全面振兴农村经济,是整个农村工作的中心任务,也是推进我国现代农业建设的物质基础;

新农村必须生活宽裕。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把农民生活水平和质量逐渐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使农民过上宽裕的生活,这是生产发展的目的,也是以人为本科学发展观的本质要求;

新农村必须乡风文明。移风易俗,新事新办,使争创文明家庭、建设文明村镇在广大农村蔚然成风,使老有所为,老有所养,“黄发垂髫,并怡然自乐”,这是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题中应有之义;

新农村必须村容整洁。新农村不再是垃圾成堆、蚊蝇乱飞、污水横流、村舍乱建,而是道路硬化、卫生洁化、家庭美化、环境优化、“屋舍俨然,有良田美池桑竹之属”的美好家园;

新农村必须管理民主。社会主义新农村将依法推进村民自治建设,落实和完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机制,逐步健全以财务公开为重点的村务公开制度,民事民议、民财民理,集思广益搞好农村各项建设。

新农村建设,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问题上的第三次重大变革,是推进城乡关系、工农关系上的第三次重大进展。如果说,始于上世纪八十年代的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改革核心是“放权”,始于本世纪初的农村税费改革核心是“减负”,那么,今天正式启动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核心则是“全面建设”。

新农村建设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战略安排,是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实施以工哺农、以城带乡发展战略的一个科学方案。

今天,“跳出三农看三农”已成为人们的共识。在中国,要解决农业问题,就要大力发展非农产业;要解决农村问题,就要促进城镇化进程;要解决农民问题,就要大量转移农村劳动力。所有这些问题,都涉及到宏观经济和国家发展的战略格局。我国工业化目前已发展到中期阶段,总体上已到了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阶段。因此,顺应这一趋势,实施城市对农村的支持、工业对农业的反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统筹城乡发展的重大战略决策,是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关键所在,是事关党和国家的工作全局的根本所在。

“十一五”时期,我们面临的仍将是一个机遇和挑战并存、机遇大于挑战的环境。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们抓住机遇、破解发展难题的一项战略决策。当然,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也不是一蹴而就的。要充分考虑到,我国农村的基础条件总体来说还较差,各地的差异也较大,农民的文化科技素质不可能即刻得到全面提高,因而不能一刀切地采取一种发展模式,不能急于求成;而需要从各地的实际出发,因地制宜,量力而行。

建设新农村,要求我们积极推进城乡统筹发展。要坚持“多予少取放活”,加大各级政府对农业和农村的投入力度,增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范围,强化政府对农村的公共服务,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

建设新农村,要求我们加快推进现代农业建设。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需要加快

农业科技进步,调整农业生产结构,转变农业生产方式,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要稳定发展粮食生产,优化农业生产布局,加强农田水利建设,积极开展节水灌溉,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

建设新农村,要求我们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要稳定并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全面推进农村综合改革;深化农村金融体制改革,规范发展适合农村特点的金融组织;深化农村流通体制改革,积极开拓农村市场。

建设新农村,要求我们大力发展农村公共事业。加快发展农村文化教育事业,重点普及和巩固农村九年义

务教育;加强农村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实施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和“少生快富”扶贫工程。

建设新农村,要求我们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广泛开辟农民增收渠道,充分挖掘农业内部增收潜力,大力发展县域经济,继续完善现有农业补贴政策,加大扶贫开发力度,因地制宜地实行整村推进的扶贫开发方式等等。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一项全面系统的建设工程,是我们责无旁贷的历史重任。我们要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重大战略思想,牢牢抓住发展这个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在具体实践中,要分清轻重缓急,合理把握节奏,坚持以人为本,借鉴先进做法,总结我国各地新农村建设的实践经验,不断探索新路子。

今天,我们正站在一个新的历史起点上。回顾以往,我们豪情满怀;放眼全球,我们信心百倍。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在各自不同的岗位上,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贡献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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