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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年法政见证中国发展

2005-11-10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刘恒 任剑涛 王承志 我有话说
穿越历史烟云,饱经世事沧桑,中山大学法政学科迎来了她的百年庆典。整整一个世纪里,法政学科以其博学、审问、慎思、明辨、笃行的精神,积极推动民族法治建设和现代化事业的发展,陶冶了一代代莘莘学子,为祖国富强的千秋事业培养了一大批优秀的法政人才。

一、彪炳史册,中山大学法政学科的建立之功

清光绪三十一年(公元1905年)3月,在时任清廷修订法律大臣沈家本的建议下,法律学堂开始兴办,广东法政学堂同京师法律学堂、北洋法政学堂等第一批官办法律学堂一起揭开了中国法学教育近代化的序幕。新式法律学堂突破传统模式,开始以西方资产阶级法学教育的思想和方法来培育法律人才。

身处革命前沿的广东法政学堂见证了中国近代社会一系列的转型并且积极投身其中,从广东省立法科大学到国立广东大学法科,再到后来的国立中山大学法学院,虽然几易其名,但中大法政学科的师资力量却不断壮大,学科水平不断提升,循着“建设一个适合于中国情形与需要之法学院”的目标不断前行,在学术影响、社会贡献等方面均享誉海内外。

早年的中山大学与黄埔军校齐名被视为培养高级管理人才的摇篮,因而在学科发展上也具有得天独厚的优越条件,法科建设尤为受到重视。孙中山通过各种渠道募资筹款,为后来法政学科的建设和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当时法政学科最引以为傲的是丰富的藏书,“从线装的二十五史、四书五经、武经七书到著名的广雅书院木版珍本、以及明清等代的奏札、文书档案、珍籍、我国与外国所订条约以及国际公法、国际私法之类文献,如汗牛充栋”。

与硬件设施相比,中大法政学科更重视在软件上的投入。早期的管理模式及课程安排大多以“便于实用及适应环境计,似宜以日本帝国大学,及吾国国立北京大学之为标准,然后再参照欧美各国著名大学,加以损益”,这种面向世界的视野在当时不愧是一种大胆的尝试。由廖仲恺、李大钊、胡适、陈树人组成的国立广东大学筹备委员会在引进教员方面下了很大的功夫,当时海内外知名的学者云集中大法政学科,“历充国际联盟万国会议中国代表者五次”的梁龙教授被聘为最早的科主任;拥有爱丁堡大学和巴黎大学博士学位,后成为国际法学界泰斗的周鲠生先生出任法科教授;主张“民法为众法之基”,毕生精力铸成《民法全书》之宏篇巨著,被后人奉为中国民法第一人的史尚宽教授早年也执鞭于此;同时学校还聘请了从美国哈佛大学、日本早稻田大学、德国法兰克福大学等世界名校毕业的霍启芳、黄霖生、史太朴等教授任教政治学科;在当时著书立作且在学界颇有影响的程天固、何思源、何思敬、高廷梓、朱显祯等教授也执教中大法科。五四运动期间,新文化运动的灵魂人物陈独秀先生受聘来到中大,他主讲社会主义课程,在教学中,继续高举民主和科学的大旗,对封建制度及思想体系进行了猛烈的抨击和无情的鞭挞,中大也因其推动成为广州共产党小组的发祥地之一。

中山大学法政学科尤为重视外语教学、辅助机构及实习课程的设立,这一先进的办学理念在今天看来都具有极强的预见性。除了理论研究之外,法政学科很早就设立了民众法律顾问处,既服务社会,又丰富法科师生教学的实际内容。为加强对学生从事实际工作能力的训练,法律学系开设了模拟法庭,政治学系成立了政治研究会,循着“一则应从学术上努力,二则应作革命之研究”的宗旨开展了讲座、调查、出版刊物等一系列活动。种种实习课程的开设,以及频繁的实地参观调查,既丰富了学生实践工作的能力,也有力地服务了社会的需要。

从建立之初,中大法政学科就以锻造时代所需之政法人才为己任,培养出许多后来对社会发展影响很大的学生。陈炯明和邹鲁就是他们中的杰出代表。陈炯明是积极的民主革命者,加入同盟会后追随孙中山革命,1931年创立中国致公党,成为中国民主发展史上的重要一员。邹鲁从广东法政学堂毕业后积极投身革命,1908年筹划广州起义,后参与讨袁、护法之役,1924年被任命为中大第一任校长,他致力于法政学科教育的建设,提出“法学院之一切计划,均循着一个大目标进行,此目标即欲办成中国的法学院……建设一个适合于中国情形与需要之法学院”的办学目标。1919年“五四”运动激发了广东法政学生的爱国热情,他们积极响应并投身运动,广东公立法政学校也因此成为广州学生开展五四运动的主要阵地之一,为马列主义在广东的传播开辟了道路,为广州共产党小组的成立及其发展作了思想上和组织上的准备,并为广州以致广东成为大革命的策源地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孙中山先生在对学生的演说中,多次强调学生要担负起革命的重任,针对当时中国贫穷、落后、受帝国主义列强欺侮的情况,要求学生负起“救贫救弱的责任”,使中国“转弱为强,化贫为富”。老师和学生们的思想通过各种出版物得以传播和交流,法学院主办的期刊《社会科学论丛》“风行海内外”,在当时的学界享有盛名,此外在学生中不少优秀的刊物出版,包括经济研究会出版的《经济》复刊号,政治研究会出版的《政治周刊》、《政治学论丛》等,这些出版物集中地反映了新文化运动时期中大法政科人在学术及政治思想上的立场。

二、开拓创新,中山大学法政学科的学术贡献

1949年新中国的成立,使得中国教育迈向了新的历史纪元。中山大学法政学科也以新中国成立为界,进入了一个全新的发展阶段。1950年,“国立中山大学”正式更名为“中山大学”,而中山大学法学院也经过调整,确定了机构和人员,聘刘渠教授兼任法学院院长。同时,为了更加完善学科的科学发展,法学院下设法律、政治、经济、社会4系,且在师资方面依然保持着雄厚的实力,曾昭琼、何襄明、卢俊凯、夏书章、喻亮等国内知名教授始终奋斗在教学第一线教书育人。曾昭琼教授在刑法学方面的造诣早在民国时期就已名满天下,建国后在中山大学任教期间的一系列学术作为,为构建新中国刑法学教育体系做出了巨大贡献。正是这些名家名师严谨的学术作风、严格的育人态度,为新中国建设初期培养了大批优秀的法政人才。在1952年开始的全国高等院校院系大调整中,教育部根据“发展专门学院,整顿和加强综合性大学”的方针,将中山大学政治系、法律系并入中南政法学院,与全国其他六所法学教育机构一起形成了解放后新的法政教育格局。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法政学科进入了一个全新的发展时期。在这一历史时期,大师们无论在教学、还是在学术研究方面都为我们留下了宝贵的精神财富。

端木正教授在负笈巴黎圆满完成学业后,积极响应新中国的召唤,毅然舍弃国外优越的条件回到祖国怀抱。在1979年7月中山大学法律学系复办时,他出任首任系主任。他潜心教学、科研,培育了一批又一批的栋梁之才。作为享有盛誉的国际法专家,端木正教授在1985年被全国人大任命为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起草委员会委员,后又被任命为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无论是作为起草委员会委员,还是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端木正教授都以其缜密的思维和不凡的见解为《香港基本法》的起草和促进中国的民主法制建设及司法水平的提高贡献了自己的心血。

中国的“MPA”之父――著名行政学家夏书章教授,学成归国之后即被聘为中山大学教授。多年来,他致力于政治学、行政学的教学与研究,并为推动中国引进MPA教育而四处奔走。经过20年不懈的努力,我国首届MPA(公共管理硕士)在全国24所重点高校试点招生。作为我国行政管理学的领军人物,夏书章教授为中国行政学的繁荣,为中国行政学人才的培养和与世界同行的交流做了大量的工作。

三、世纪之交,中山大学法政学科的崭新定位

百年的传承,法政学科已形成了自己鲜明的办学特色,其突出表现就是开创性和开放性并重。在世纪之初,法政学科将继续发扬开放、创新的优良传统,力争成为国内一流并具有世界先进水平的法政学科。

为了顺应现代教育发展的趋势与社会需要,法政学科在人材培养中把学术教育与职业教育更加紧密对结合起来。在中山大学法政学科已经形成的本科、硕士、博士、博士后的培养体系中,除了学术性的专业教育,职业性的公共管理硕士(MPA)与法律硕士(JM)教育已经成为重要的组成部分。在人才培养过程中,中山大学法政学科的发展力求使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建构既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的需要,又符合学科发展的内在规律,并强化了对学生的专业素养和创造性能力的培养,基本形成了知识、素质和能力多位一体的创新型人才培育机制。为培养实务型法律人才,法政学科还于2002年创办了法律诊所。本着“在实践中学习”的基本教育理念,法律诊所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法制实践活动,致力于培养学生在“真实生活”背景下进行实际的法律推理和事实分析,培养学生全面的法律素养、良好的职业道德、高度的社会责任感。法律诊所的创办是对传统的理论式法学教育的深刻改革和努力完善,也体现了法政学科革命性的办学特色。

广州地处我国对外开放的前沿,毗邻港澳,中山大学法政学科也因此地缘优势而更具开放性。在新时期的发展中,法政学科以培养高素质法律人才为己任,致力革新教学方法,大胆引进先进教育理念,进一步加强同港澳的合作,积极参与到协调区际冲突的研究中去,为中国法治在“一国两制”的背景下顺利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中山大学法学院专门聘请一些香港法律界知名人士为中山大学客座教授,以增强双方对两地法律体系的相互了解和沟通,并促进中国法治在“一国两制”方针指引下,实现统一化和多样化的协调发展。

此外,中山大学法政学科与世界许多知名大学建立了学术交流关系,在人才培养方面进行紧密合作,并聘请许多国内外知名学者担任客座或兼职教授。近些年来,法政学科在积极引进知识和人才的同时,也在努力创造机会,实施“走出去”的战略。如今,法政师生赴国外学习和交流已成为法政学科人才培养的一个重要方面。

如今的法政学科,在发扬开放性的优良传统之时,十分注重全球视野与本土意识的融合。中山大学法政学科与牛津大学合作开办的广东省高级公务员公共行政管理知识专题研究班,就是把国内形成的实践经验、问题意识同在国外获得的理论知识、社会实践相结合的典范。在国务院港澳办的指导下,中山大学法政学科还于澳门回归前在澳门开办了行政学硕士学位班。这是内地在澳门开设的第一个研究生层次的学位班,它对于澳门公务员的本地化、澳门回归后的人才培养和贮备做出了突出贡献。

中山大学法政学科充分利用毗邻港澳的地缘优势,积极展开应对WTO的研究,分别于2002年、2004年成立了法律经济学研究中心和WTO与CEPA法律研究中心,深入研究WTO规则与我国法律的融合问题,为我国法治建设与国际接轨做出进一步贡献。

当前的中山大学法政学科正将目光瞄准国内一流、世界先进水平,以经济全球化的发展趋势和国家重大需求为导向,继续发扬其开创性和开放性的先进办学理念,为创建具有中国特色的法政学科、培养具有现代视野与本土意识的法政人才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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