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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鼓励民间参与慈善活动

2005-11-22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梁捷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11月21日电记者梁捷从今天闭幕的中华慈善大会上获悉:培育发展慈善组织、支持社会办慈善福利机构,将是“十一五”期间,中国慈善事业发展的重要内容。此消息来源于此次会上公布的《中国慈善事业发展指导纲要(2006―2010)》。(以下称纲要)

《纲要》指出,按照国家鼓励、社会参与、民

间自愿的方针,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参与慈善活动,促进慈善类民间组织的发展。有条件的地方,民政部门可以给予慈善组织在办公场地、启动资金、项目开展等方面的必要支持。

为支持社会力量兴办社会福利机构,民政部等部委还制定了优惠政策,保证社会福利机构在规划、建设、税费减免、用地、用水、用电等方面,与政府办社会福利机构一样享受同等待遇,并还将研究制定新的优惠政策。民政部还要求,各地要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社会福利事业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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