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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要求加大侵权赔偿力度制裁侵权人

2005-11-22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袁祥 我有话说
本报厦门11月21日电(记者袁祥)自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国法院受理和审结的各类知识产权案件数量持续大幅度增长,2004年全国各级法院受理包括不正当竞争案件在内的一审、二审和再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13744件,审结12695件,审结案件数同比上升38.23%。今年1至10月,全国地方法院受理包括不正当竞争
案件在内的一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11390件,同比上升27.98%,受理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406件,同比上升24.54%。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曹建明今天在此间召开的全国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座谈会上指出,这一方面说明,社会更加信赖和注重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另一方面说明,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在不断提高,保护力度在不断加大。

曹建明表示,我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面临紧迫的形势和严峻的挑战。他要求继续加大对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力度,努力明确和统一有关案件审判中的司法原则和政策,有关司法解释要尽快发布实施;要充分发挥诉前临时措施制度的独特作用;进一步加大侵权赔偿工作力度,权利人可以直接请求依据法定赔偿办法确定赔偿额,切实保护权利人,从经济上打击和制裁侵权人。

据悉,针对我国知识产权审判中存在的一些较为突出的法律适用问题,最高人民法院草拟了涉及不正当竞争、植物新品种侵权、知识产权权利冲突、音乐电视等问题的司法解释稿。为体现司法解释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日前均已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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