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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行政伦理研究 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2005-11-29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刁立明 我有话说
由中国行政管理学会、黑龙江大学哲学与公共管理学院共同举办的全国行政伦理与行政能力建设学术研讨会,近日在哈尔滨召开。

与会者认为,行政伦理是一个新兴的实践性很强的学科。从公共行政的发展历程来看

,特别是在工业社会向后工业社会的转型过程中,行政伦理研究变得越来越重要。当代行政伦理的内在价值向度表现为行政责任伦理。行政伦理的核心价值是社会的公平、正义与秩序,公共行政也以社会公平(公正)为其价值诉求,一方面社会公平是现代公共行政的首要价值选择,这由政府的公共性决定;另一方面也只有政府才有能力维护社会公平,政府是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的主要力量依托。实现公平行政,既是一个建立公正制度体制的过程,同时亦是一个哺育、塑造与提升公民的德性精神的过程。

大家一致认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政府实现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目标要求,实现这一目标必须确立以人为本的理念,增强政府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能力。行政伦理与和谐社会理性诉求的公度与通约在于追求工具理性与价值理性的有机契合。行政伦理所追求的工具理性与价值理性是建构和谐社会的“理性双翼”,只有将二者有机结合,才能使和谐社会的建构成为可能并且持续。和谐社会的核心目标是追求社会的公平、正义以及秩序等,这也是行政伦理的终极关怀。行政伦理与构建和谐社会因有共同的价值追求而紧密地联系在一起。行政伦理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对和谐社会的构建具有积极意义。

与会者指出,和谐社会的秩序必须寻求行政伦理的制度支持,用制度伦理来维持秩序,依托道德自律和制度他律的双重规范,才能保证社会发展的有序与和谐。制度伦理与和谐社会二者之间是一种互构互益关系。社会是制度化的社会,也是伦理化的社会。对制度的伦理关照和对伦理的制度化安排本来就是人之所以为人的类本质表征,它是人类通过社会化生活设计与建构以实现自由全面发展目的的最为常规的手段或工具。于是制度与伦理的双向互融就成为社会公共领域变革与发展难以回避的论题,对制度伦理的意涵进行阐发,对其蕴育的公共价值进行追问,进而为制度伦理在公共行政实践中的具体运用提供可资借鉴的长效机制,显然也就成为行政伦理题中应有之义。

为了进一步加强行政伦理建设,会议向全国行政管理理论工作者和实际工作者提出如下倡议:一、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努力为中国行政伦理建设做贡献。二、以人为本,服务为重,做践行先进行政伦理的楷模。三、加强公务员伦理建设,培育优良伦理素养,做塑造公民道德的领航人。四、坚持依法行政、依法治国,夯实行政能力建设的法理基础。为建立健全学术研究与行政实践相互促进、共同提高的长效机制,不断解放思想、更新观念,为使行政的科学化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贡献智慧和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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