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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百耳光打出才女”是个法律问题

2005-12-02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本刊编辑 我有话说

胡东振笃信“不打不成才”的古训,在女儿胡丁琦5岁到8岁的三年中,他打了女儿近400个耳光,直到女儿爱上弹钢琴。在不久前举办的舒曼杯(亚太)国际青少年钢琴大赛中,13岁的胡丁琦一人囊括了四项冠军,两项亚军,终于成为钢琴才女。

毛飞在大众日报发表评论指出,400耳光打出才女,首先不是一个教育问题,而

是一个法律问题。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和最高法院有关法律解释的规定: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是家庭暴力,而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则构成“虐待”。胡东振3年内打了女儿400个耳光,是典型的“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已经构成了对女儿的虐待,早已严重违反了法律,甚至有触犯刑律的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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