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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有特色的科技创新之路

2005-12-05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钱建强 我有话说
近日,被称为“中国企业吉尼斯大全”的中国企业新纪录(第10批)在京揭晓,10项重大突破性创新成果被审定为重大创新项目,共有275家企业创造了578项中国企业新纪录。

在热烈倡导“自主创新”的年份里,颁布这样

的奖项别有一番意义。那些新纪录以一目了然的量化指标显示了创新所迸发出来的巨大能量,也为“企业是自主创新的主体”这一判断作出了有力的诠释。当然,对于企业而言,创新的重要性绝不是刷新纪录,而在于由此获得的巨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观察现实不难发现,我们的不少企业在“创新”上的作为还未能令人满意。据统计,我国2万多家大中型企业中有研发机构的仅占25%,有研发活动的仅占30%,而大中型企业的研究开发经费只占销售额的0.39%,即使高新技术企业也只占0.6%。这样的比例还不到发达国家的1/10。

有人说,我国企业创新不足的原因在于缺乏创新意识。诚然,对于一些身处市场但仍要依赖政府撑腰的企业而言,这一判断是有根据的,然而,对于那些需要面对市场竞争的企业而言,这个论断又不够全面。在市场中,企业要在激烈的竞争中胜出,一条极为重要的途径就是创新。通过创新,企业占据市场竞争的有利位置,就可以获得巨大的利润。不过,利润的诱惑会刺激更多的跟风者来参与竞争、分享利益,从而摊薄各自的利润。在此情况下,原来企业的创新优势逐渐消失,企业又回到了不进则退的境地。为了求生存、求发展,企业不得不寻找新的“创新点”,开始新一轮竞争。在这个循环往复的过程中,企业时时有存亡的危机和压力,选择“创新”是不言自明的行动。因而,在市场竞争中,企业具有天然的创新冲动与意识。

既然如此,为何很多企业还是少有创新之举?这就涉及到企业所处的外部规则与环境问题。有时,并不是企业不愿意创新,而是我们的某些政策、体制的不够完善,抑制了创新。比如,我们的科技研发、将创新转化为生产力的体制还有待于进一步的完善,高技术企业、中小企业、民营企业难以获得足够的资金,特别是难以得到国外通行的创新风险投资基金;在税收政策上,内外资企业的税赋公平尚未实现,这限制了国内企业对研发活动的经费投入,造成了不公平的竞争环境;等等。可以说,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克服这些“限制”,走一条具有特色的创新之路,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重要任务。

在创新路上,企业和政府对角色扮演各有担当,企业是创造者,政府是服务者。创新之路的开拓不仅在于要增强企业创新的意识,而且要增强政府扶持和保护企业进行创新的意识。浙江一位地方领导说:“对于企业的自主创新,政府应当‘无为而治’。说得透一点,政府一定要摆正自身位置,不错位,不越位,不当裁判员,少加干涉。”诚如斯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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