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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传播学新型主体的建构

2005-12-06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刘海贵 我有话说
美国新闻学家杰克・海敦说过:“新闻事业是一个跟人打交道的行业。大约99%的新闻是部分或全部以访问――也就是向人提问题――为基础写成。”作为消息源的采访对象在新闻传播过程中有着特殊而又极其重要的地位与作用。广西大学新闻系副教授靖鸣撰著、人民出版社出版的《采访对象主体论》,将采访对象提升到大众传播学研究
体系中重要的主体地位来研究,试图构建一个全新的大众传播学新型主体――采访对象主体的理论体系与学术研究框架,是一部具有较高学术价值和创新性的著作。

首先,采访对象在传统的中外新闻采访学中只是记者从事采访活动的客体,没有放在“主体”地位;而在大众传播学中,没有“采访对象”这一概念,只是作为一种“信息源”而提及,且罕见从大众传播学视角将其放在大众传播的过程和系统中进行研究的著述,这是大众传播学研究的一个缺陷。而在本书中,“采访对象主体”被作为大众传播学研究体系中重要的主体内容来研究,这是本书的理论创新性所在。

第二,采访对象在传统的新闻采访学中只是作为记者工作依赖的对象,而在采访对象主体论中,采访对象既是新闻事业的基础,又是大众传播活动的第一把关人。作者认为,采访活动是记者和采访对象相互依存的互动过程。从收集信息的角度看,记者是采访的主体,采访对象是客体;而从提供信息的角度看,采访对象是主体,记者是接受信息的客体。这种思想认识与传播理念的确立和普及,能使新闻传播者进一步认识采访对象的地位,这对于构建记者和采访对象之间和谐的人际关系大有裨益。

第三,与采访对象打交道,在传统的新闻采访中只是一个工作环节,从没有放在构建一个分支学科的基础上考虑。而本书开宗明义提出:“何谓采访对象主体论?采访对象主体论是研究采访对象与大众传播过程各环节以及其他主体的相互关系中所表现出来的心理和行为规律的科学。主要研究采访对象与新闻记者相互关系中的心理与行为规律。”并且不讳言其学科建设的理论意义:“从理论意义上讲,研究采访对象主体心理与行为规律,对建立隶属于大众传播之下的采访对象分支学科的建设,丰富、壮大推动这一学科建设,具有重大的学科建设的意义。”

第四,本论著全面构建了采访对象主体论的总体框架与学术思想构成,对采访对象主体的研究从若干层面和方向拓展,比如,对采访对象进行深入的主体性和人本性研究,探究采访对象与大众传播过程的相互关系以及接受记者采访和主动提供信息的特点、规律;对采访对象与其他传播主体(传者、受众)及其与大众传播的采访、写作、编辑、传播效果之间的影响和互动规律进行研究,等等。

该书综合运用个案研究法、观察法、访问法、文献、现场实验和大量图示与模式方法等多种研究方法,是一本难得的佳作。

作者单位:复旦大学新闻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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