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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起突发污染事件得到控制

2005-12-06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林英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12月5日电   国家环保总局有关负责人今天通报了4起由安全生产事故引发的突发环境事件。

这4起突发环境事件是 11月28日,广东省中山市小榄镇固力保安制品有限公司发生设备安全事故,致使500升电镀液流入市政下水管道,造成小榄镇内河流污染。当地采取封堵河道、投放破氰药物等措施

,以消除污染,目前未发生人畜中毒。12月1日,江苏省江都市化工厂丙烯腈储罐爆炸事故造成6.6吨丙烯腈起火燃烧。当地相关部门关闭了上下游闸门,封堵了在消防过程中有可能受到污染的河道,控制了污染物的扩散,并及时通告周边居民采取防护措施。12月1日,沈阳市东陵区天久化工厂发生液化罐爆炸事故,该厂实验室有机溶剂苯等发生泄漏。当地环保部门立刻派员赶赴现场,展开污染源排查和应急监测工作,经监测,此事故未造成厂外环境的污染。12月2日,江苏省淮安市淮阴区发生交通事故,一辆槽罐车装载的9吨甲醛全部泄漏在205国道两侧的雨水沟中。当地消防、环保部门根据专家意见,采取了用洗衣粉溶液中和稀释的方法,消除了毒性。由于措施得力,未对河流水体产生污染。

这位负责人指出,各级政府要认真落实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切实做好预防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反应、信息发布等工作,进一步加强环境监管,坚决遏制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多发势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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