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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民委与兰州市共建西北民族大学

2005-12-08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陈宗立 我有话说

本报讯(记者陈宗立)近日,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与兰州市人民政府签署协议,决定合作建设西北民族大学。

协议规定,兰州市把西北民大的建设与发展纳入全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对学校的人才引进、校园规划、建设用地、基础设施建设等提供优惠政策,在兰州市管理权限范围内减免有

关费用;在科研立项、大学科技园区建设、高校后勤社会化、招商引资联合办学等重大项目方面给予积极支持;有计划、有步骤地对西北民大周边环境进行综合治理,逐步完善有关配套设施。西北民大积极支持和服务于兰州市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适度招收兰州市普通高中毕业生(重点为少数民族考生);积极向兰州市推荐需要的各类毕业生;在人才培养、科研开发、高新技术产业化和重大项目咨询方面,为兰州市作出贡献。

作为新中国成立后创建的第一所民族高等院校,西北民族大学建校55年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坚持“立足西北,面向全国,突出特色,服务民族”的办学宗旨,办学规模不断扩大,教育质量稳步提高,先后为民族地区培养各级各类人才近7万名,为西北少数民族地区提供了源源不断的人才和智力支持,为西北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民族团结作出了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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