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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师范学院推出毕业生“召回”制度

2005-12-16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曾毅 通讯员张威 我有话说
本报讯(记者曾毅通讯员张威)用人单位如对毕业生不满意,学校“召回”进行培训,在日前召开的长春师范学院招聘会上,该校首创用人制度上的“召回”制度和售后服务。

基础教育改革的大环境带动了高师院校的发展。近4年来,长春师范学院的毕业生就业率平均在96%以上。该校的学生也以“专业知识扎实

、基本功过硬”受到用人单位的欢迎。但如何应对需求不断变化的用人市场和激烈的就业竞争压力,实现教师教育终身化?长春师范学院将居安思危提高教学质量,加强“售后服务”作为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永恒主题,在2005届毕业生中做出了“召回”承诺,即用人单位如认为毕业生的某些方面需要进一步加强与提高,或学校毕业生在工作中认为自身专业知识、基本技能需要更新,学校将有针对性地对其在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和教师基本功等方面进行“一对一”的强化培训。

承诺的推出受到了用人单位的一致赞同,“就如同商品售出后有了质量保证,什么时候不满意都可以及时进行充电,这让用人单位更踏实。”而有关专家则认为此举的意义更在于如何以出口带动入口,一方面可以提高学校的诚信度,另一方面也维护了用人单位的利益,同时更可以通过用人单位的反馈情况及时发现学校教学中存在的问题,以调整教学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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