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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商业贿赂将成为反腐重点

2005-12-21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陈建强 通讯员丁峰 我有话说
本报天津12月20日电(记者陈建强通讯员丁峰)从明年开始,中央将把治理商业贿赂作为我国反腐败工作的重点――这是目前正在天津召开的“反商业贿赂与中国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研讨会”上,记者得到的信息。这个研讨会是由中纪委、教育部和国家工商行政总局委托南开大学组织召开的。

来自上述国家

机关及国内各高校的50多名专家在研讨会上一致认为,在我国这样一个市场经济刚刚建立起来的社会,建立公平的市场竞争秩序极为重要,由于商业贿赂已经严重影响到我国经济的健康发展,因此需要采取强有力的法律手段加以遏制。南开大学国际经济法研究所所长程宝库教授认为,从去年的“朗讯风波”,到今年“张恩照事件”,再到最近的德普“回扣门”,数家跨国公司因在我国行贿,频频受到美国《海外反腐败法》的制裁。一些分析人士认为,目前所暴露的商业贿赂案件,只是冰山一角。在我国的许多行业,商业贿赂已成“行规”和企业运行的潜规则,从业者已陷入“非道德”恶性竞争的环境,如不及时重拳治理,商业贿赂导致的市场腐败将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瓶颈,有可能使我国市场经济出现“拉美化”倾向。

据南开大学法学院专门调查,在商业交易中给予“回扣”以获取交易机会,目前在我国已得到普遍默认,其中在医疗、电信、金融、建筑等行业此风最烈,而且形式也越来越隐蔽,常常以技术服务费、咨询费、顾问费、外出考察、赞助业内研讨会等貌似合法的形式出现。在他们所调查的多家公司中,竟有一半以上公司承认:为开拓市场曾有过商业贿赂行为。他们同时表示,“给回扣”眼下以已成为许多公司参与市场竞争的法宝,中外企业概莫能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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